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向保安局提問,指去年九月至今,有超過一千名參與「雨傘運動」及有關公眾活動的人士被警方記錄個人資料、拘捕或檢控,稱當中部分被控以襲警罪的人士在互聯網找到錄影片段得以在法庭上自證清白,而且該等片段揭露有關警務人員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證供,有公眾人士質疑該等警務人員在法庭上不誠實地作供,令參與公眾活動的人士受不必要的檢控。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覆指,在去年發生的非法「佔領行動」期間,大量示威人士在全港多處舉行大規模非法群眾集結,在多個地點亦持續發生大範圍的群眾衝擊甚至暴力事件。在這些事件中共有955人因涉嫌干犯各種罪行而被警方拘捕,另有48人於違法佔領事件後被捕。
黎棟國續稱,截至今年11月30日,共有216人已經、正在或將會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有177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其中有114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4人被定罪及40人須簽保守行為。他強調,警方有恆常機制,不時檢討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安排,警方亦已加強各總部及總區應變大隊在行動中現場蒐集證據的能力。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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