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巨捐袋住先再轉工黨 李卓人疑未歸還利息
收巨捐袋住先再轉工黨  李卓人疑未歸還利息

 

東方報業集團旗下媒體報道,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今日會發表針對泛民議員收受「金主」黎智英的秘密捐款調查報告。報道指,雖然在泛民委員包庇下,議監會裁定有關工黨議員李卓人及社民連議員梁國雄的投訴未能成立,但報告同時揭露了許多之前不為人知的驚人內情,包括黎智英與李卓人的口供出現矛盾、李涉嫌將捐款「袋住先」近九個月內產生的利息收入私吞等,顯示李在過程中有個人得益,可能已構成違規漏報利益、甚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刑事罪行。

「東方報業集團」在去年七月取得一批密件,踢爆黎智英曾於二○一二至一四年的短短兩年多內,向多個泛民政團及個人秘密捐款,金額合共逾四千萬元。其中五名被指曾收款的現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民主黨涂謹申、以及公民黨的梁家傑和毛孟靜,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捐款利益,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李卓人方面,報告揭示其個案最少有七大疑點,包括黎智英及李均聲稱兩筆合共一百五十萬元的捐款,是給予工黨而非李本人,但該張支票抬頭都為「LEE CHEUK YAN」,李事後亦將款項存入了自己的銀行戶口,在傳媒踢爆捐款醜聞後,再匆匆將款項轉回工黨戶口。

報告揭露,李卓人將其中五十萬元捐款存入自己戶口長達八個多月後,僅將捐款本金轉回工黨,未見他將「袋住先」期間產生的利息收入一併歸還。有委員就曾質疑,事件證明李卓人即使真是代工黨收取捐款,過程中也有個人金錢得益,李沒有向立法會申報已構成違規、甚至涉及刑事罪行。報告又指出,黎智英曾供稱他一直定期向工黨捐款,但李卓人卻否認黎有定期向該黨捐款,兩人的口供明顯有矛盾,令人懷疑是否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秘密捐款。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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