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冀競爭法保障消費者 競委會收到數宗豁免申請
梁振英冀競爭法保障消費者   競委會收到數宗豁免申請

《競爭條例》昨日起實施,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表示,市場已對競爭法有反應,他希望企業和消費者遵守條例賦予的責任和權益,當局會不時檢討成效。

另外,競爭事務委員會已收到逾500宗查詢及投訴,以及數宗申請豁免的個案。競委會主席胡紅玉強調,豁免申請不是免責,亦提醒集體豁免申請人,如沒有充足理據提出申請,在審核期間一旦證實有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可追溯到12月14日條例生效當日進行執法。

競爭法實施首日,不少售賣電子產品的大型連鎖店放棄按供應商「建議零售價」訂價,改以「劈價」爭客。不過,首飾業界則未有跟隨,擔心不同價格或令消費者無所適從,業內亦會形成惡性競爭。珠寶金行的飾金價目前由行內兩個商會釐訂,兩個商會已透過律師向競委會申請集體豁免,指未獲批准前仍會提供參考飾金牌價給業界。

胡紅玉指,仍在審核申請豁免個案,她強調豁免申請不是免責,「我們只能夠在經濟效率好及消費者有利益情況下,在法例容許之下提供豁免。」但競委會承認,新例實施後確令營商環境有所轉變,商界需要時間適應;如市場上有出現「弱肉強食」、「以大欺小」的情況,競委會會研究。

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亦提及競爭條例,他說:「我們希望市民不需因為有企業或供應商抬價或合謀定價,令消費者買貴貨。我們希望大中小企業,以及消費者都能遵守條例,我們待它實施一段時間後,看看實施的效果如何,可以不時跟進和檢討。」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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