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特定範圍以外不可納附件三 政府不會「霸王硬上弓」
袁國強:特定範圍以外不可納附件三   政府不會「霸王硬上弓」

對於有意見認為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解決一地兩檢問題,恐造成法律缺口。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基本法》第18條有明確規定,只有國防、外交以及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全國性法律,才可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現時首要探討的是,內地出入境相關法律,是否屬於上述三類;若不符合以上三類,政府則不會安排納入基本法,絕不會「霸王硬上弓」。

袁國強昨出席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特別會議時說:「基本法第18條就哪種頖別的全國性法律可以納入附件三,有嚴格的規定;第18條特定範圍以外的全國性法律,是不可能被納入附件三的。」他亦否認,自己有政治任務,欺騙港人,強調政府完全認同要落實一地兩檢,大原則是不破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原圖:88190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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