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鐵工人動粗判緩刑 裁判官:犯案不要歸咎社會氣氛 發表於 2015-12-13 22:55 分享 讚好 0 曾參與旺角「鳩嗚」、被判擾亂公眾秩序罪成的紮鐵工人胡家俊(25歲),保釋期間參與「光復屯門」反水貨客活動,為聲稱遇襲的女示威者出頭,飛腳踢一男子腰部。胡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判監一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被告過往在學校的操行只有「F」(不合格),有打人及擾亂秩序案底,而且被告是保釋期間犯案,認為並非單一事件,要求被告犯案不要歸咎社會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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