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並無收窄創作空間和自由 發表於 2015-12-08 04:30 分享 讚好 0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在2014年的修訂之下,如果有人在侵權的邊緣,只要下架,事情就完結,除非侵權人士不同意下架,有關的修訂,對侵權者更有利。另外,必須由版權人投訴下,當局才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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