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代表律師:「須平衡保密制度和公眾利益」
港大校委會代表律師:「須平衡保密制度和公眾利益」

香港大學校委會早前獲高等法院頒臨時禁制令,禁止外界披露今年6月30日至11月6日期間的港大校委會會議內容。高等法院今早再度開庭,處理校委會延長臨時禁制令的申請。

代表港大校委會的資深大律師Clifford Smith在庭上指,案件需平衡校委的保密制度和公眾利益。會議之所以要保密,是希望鼓勵委員坦誠討論,否則沒有人會願意說出心底話。

他又指,作為決策機構的成員,都會期望自己在討論政策時所發表的意見會保密,不會希望討論內容公諸於世。

《蘋果日報》以答辯人身份應訊,而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編輯劉以正及香港記者協會則為「介入訴訟人」。

至於一直積極介入事件的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原本亦以「介入人」身份參與訴訟,惟上次聆訊時,禁制令的範圍已大幅收窄,葉建源一方決定退出訴訟。

原圖:lcsd.gov.hk

更多花生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