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派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在去年在立法會行政長官問答大會上,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早前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最後一次審前覆核。
黃毓民在庭上表示,案件第一證人是梁振英,質疑對方如作假口供,法庭會否檢控他,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審訊,考慮提出永久終止聆訊。
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各方都不應多加評論,以免影響法庭審訊。不過,各位市民亦不妨重看當日的新聞報道及黃毓民的回應。黃毓民當日對著鏡頭大喊:「就算我有掟(玻璃杯)又如何呀!OK?」
黃毓民又稱,仍未掌握到證人數目,又指曾經發信要求當日在場立法會議員擔作證,結果只一人拒絕,其餘未有回覆;其他在場的政府官員則透過律政司回覆,稱不適宜出庭作證。
他亦要求法庭發傳票傳召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等做證人。
新聞片段重溫: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leKM2fKtsY
法庭消息資料來源:NOW新聞台
原圖:topick.hk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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