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有理】就參選年齡提司法覆核 李鵬飛斥黃之鋒自私 發表於 2015-10-17 06:51 分享 讚好 0 時事評論員李鵬飛批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不應提出修改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至18歲,認為他自私且難以實現。 日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指立法會條例規定年滿21歲才可參加立法會地區議席的選舉,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中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投票及參選的權利。時事評論員李鵬飛今早出席活動批評此舉自私且難以實現,更表示不想把社會運動帶到選舉平台,呼籲他收回言論和舉動,不要把個人行動放在最前。 原圖:takungpao/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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