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七警與曾健超襲警案是兩案 勿混為一談 發表於 2015-10-16 09:00 分享 讚好 0 曾健超雖是前者原告但亦是另一案的被告 謬誤:原告變被告?事實:曾健超涉嫌襲擊的警員並非涉嫌襲擊曾健超的七名警員,兩宗襲擊時間相近但屬不同事件。 謬誤:高調拘捕?事實:警方和律政司並無將預約拘捕的消息向外公布,把這消息高調公開的是曾健超。 謬誤:無控罪詳情?事實:拘捕落案時無硬性規定須交代所有控罪詳情,一般會根據程序安排好有關法律文件,才提供完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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