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安排】袁國強:為公平要同日起訴七名警員和曾健超
【公平安排】袁國強:為公平要同日起訴七名警員和曾健超

七名警員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此外,當中一名警員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違反普通法並可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予以懲處。而曾健超亦被控一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四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該五項控罪均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傍晚時表示,留意到有報道指稱今次處理方法是想淡化七警案件及警方高調預約拘捕曾健超是政治公關工作,但袁國強強調,警方和律政司沒有高調行動,沒有公布預約拘捕的消息,若有人高調將此事公開,這並非律政司的意思。

袁國強表示,兩宗案件在短時間內發生,是同一系列的事情,為八名被告公平起見,要一同處理,同日起訴,「為公平起見,同日起訴、然後安排同日去法院,令若然曾健超先生或者七位警務人員的律師代表,若有任何的陳詞希望向法庭說,往後他們的審訊,或相關的刑事司法程序,其他涉及的程序問題或安排,可以第一時間,同日向相關的法官作適當的陳詞,這個安排,我們認為對八位是公平的。」他表示,事件不涉及政治打壓或政治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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