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回歸前並不是行「三權分立」制度!
【講清講楚】回歸前並不是行「三權分立」制度!

事實:

1) 殖民地年代,港督由英國委任
2) 1985年前,所有立法局議員由港督委任
3) 1993年前,港督任立法局當然主席
4) 港督擁立法局議案的否決權
5) 英國樞密院為香港法律糾紛最高司法機構,香港沒有終審權

咁都叫有「三權分立」?咪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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