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話特首可以「凌駕」法律? 發表於 2015-09-14 10:30 分享 讚好 0 事實 - 張曉明原話: - 「(特首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沒有說「凌駕」機關之上,非權力之上)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是在中央政府直轄之下、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既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