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張曉明講話的錯誤理解 發表於 2015-09-14 09:54 分享 讚好 0 謬誤一:特首「凌駕」法律? 事實: 1) 原話並無「凌駕」二字及意思2) 特首須依法施政3) 行政權受立法權制約與監督4) 法院審判不受干涉 謬誤二: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 事實: 1) 特首「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個「機關」之上 2) 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著聯結樞紐作用 謬誤三:特首獨大, 危害司法獨立? 事實: 1) 行政主導不等如行政管理權獨大 2) 行政權與立法權互相制約 3) 不妨礙立法權及司法權正常行使與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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