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張曉明講話的錯誤理解
【事實與謬誤】張曉明講話的錯誤理解

謬誤一:特首「凌駕」法律?

事實:

1) 原話並無「凌駕」二字及意思
2) 特首須依法施政
3) 行政權受立法權制約與監督
4) 法院審判不受干涉

謬誤二: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

事實:

1) 特首「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個「機關」之上
2) 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著聯結樞紐作用


謬誤三:特首獨大, 危害司法獨立?

事實:

1) 行政主導不等如行政管理權獨大
2) 行政權與立法權互相制約
3) 不妨礙立法權及司法權正常行使與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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