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警方高調拘捕Uber司機及職員,引起市民對載客租車服務及的士營運的關注。香港市民一向愛鋤強扶弱,社會掀起一片支持Uber的聲音。然而,Uber車大多不合法是事實,與其一面倒謾罵,不如研究如何正面處理事件。
為甚麼大家都支持Uber?理由有不少,例如在的士站的司機可以選擇不過海,颱風未到已坐地起價,長途不願接,太短途又不願接,有時甚至使用Call車App也未必有的士司機回應。另外,筆者不時遇上差勁之的士司機,在高速公路不拿軚盤,更別說駕車時不停講電話、用對講機閒談、故意兜路等惡行,的士司機表現飄忽不定,難怪乘客投訴。而今次事件警方單方面向Uber執法,沒有同時打擊的士拒載等問題,市民自然不滿。
然而,Uber司機大多在香港未獲營運車牌照,的確屬非法經營,故看到市民說拘捕Uber司機的警察是黑警,實在令人費解。我們不能因為很多人一齊願意犯法就把不合法的東西變成合理,更不應隨便按情感抹黑。而且最後能否定罪,也要看法庭判決,不必過早定論。
另一方面,有立法會議員說警方的做法是扼殺創新科技,但議員也應該支持合情合理的執法吧?他是否應該正面協助解決困局,如提出建議,研究相關法規是否與時並進等,更可要求當局檢討出租許可證的數目是否足夠、出租許可證定義是否合宜等,也可倡議當局研究會否隨着香港的人口增長,配合市場的急切需要而增加出租許可證的發牌呢?議員不單要找問題,更重要是提出方案協助解決問題,這才是立法及民意代表應該做的事。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5年8月18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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