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臉書一再被洗版,今次被「口誅筆伐」的對象是警方,原因是日前拘捕了多名白牌車司機和Uber召車手機程式的涉案職員。根據現時法例,經營白牌車是違法的。有人違法,警方執法有問題嗎?
政府引入 仍須守港法律
對於投資推廣署引入Uber並向公眾推介,警方如今則「拉人封艇」,不單有人揶揄為「(火羅)爆」,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更形容做法「諷刺」,並言有關法例應予修改以助Uber繼續經營。敢問莫議員,政府引入Uber就等於容許它幹犯法的事嗎?事實上,根據本港法律,用手機程式租車本身是合法的,只要司機持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便沒問題。Uber 今次以違法方式經營,理應為其錯誤負上應有責任,卻有人盲目支持,更提議改法例以遷就Uber,這不是顛倒是非、破壞法治嗎?
部分網媒的炒作以及網民的不滿據說在於Uber可使用家以相宜價錢、方便地找到出租車,而且聲稱舒適程度及司機服務均較現存的士更佳,可說盡得用家歡心。問題是白牌車沒有第三者保險,有什麼意外,乘客與路人皆全無保障,為了一部分人的方便,我們要放下公眾利益?
Uber竄紅 的士服務更須革新
當然,從Uber的事件,我們也可看到市民對現在的士服務的不滿。的士拒載、揀客、兜路、舉止無禮.......相信不少的士乘客也曾經歷過,特別是遊客區,更是的士揀客的重災區。不少港人藉今次事件,把一直積下來對的士服務的不滿一下子也爆發出來。其實近年也有不少召喚的士的手機程式,雖則也頗為方便,但畢竟關鍵乃在於的士司機的服務質素確實有極大改善空間。的士業界與Uber「鬥法」的過程中得不到廣大市民支持,確實也應好好反省並改善服務。
筆者始終認為,一間公司的理念再好,聲譽再高,也絕不代表它可以無視法規。不過,政府在執法的同時,也必須理解催生這些違法行為的背後原因,對症下藥,對出租車及的士兩者的規管工作均要做好。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5年8月13日(此為作者原版本)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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