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往事
難忘的往事

我很早便結婚,也很快便做了父親。兒子在1962年出生,兩年半後他的妹妹也接踵而來。當時是個小白領,月入有限,必須節衣縮食才可勉強維持生活。

我們在銅鑼灣附近的地區租了一間房,作為一家四口棲身之所。居住的面積很小,一張床和一張桌已佔用了大部分的空間。通常業主(二房東)會將全層樓分租給很多戶人家,但廚房和廁所只有一個。舉炊、如廁、洗澡都要按先後輪流使用,生活條件之惡劣可想而知。

每次加薪之後,首先考慮的便是搬家,改善居住環境。一年搬一次是等閒事,對舊居沒有半點依戀。

搬了幾次之後,我們終於在灣仔道找到一間比較寬闊的長方形梗房,窗門向街,光線充沛。房東看來很友善,其他住客也表現得和藹可親。這是我經濟能力負擔得起的住所,可在此安心生活。

某天突然收到父親從越南寄來的信,他說打算來香港長住。我估計當時經濟條件比我強的哥哥一定會接待他到家去,殊不知父親另有盤算。他來到便立即搬進我家,不介意地方小。由於事發突然,我和妻子都毫無心理準備,但難於啟齒拒絕。

父親在我家棲身只是暫時性的,他看中了在九龍紅磡信用街一個住宅單元。當時市價是港幣三萬六千元,由他先付部分房價,餘額向一個表親求助補足。那個單元的面積只有六百平方英尺,內有睡房三間,廚房,洗手間和客廳各一。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父親留給自己一睡房,我們一家佔用另一睡房,其餘那間便用來出租,以減低我的負擔。

父親提出的條件是:物業屬於我名下的,但我必須負責他的生活費,並把欠下的債還給表親。他預付的那一筆我可慢慢還給他,不計利息。妻子對此不感興趣,但既已成事,反對也來不及。

購房本來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可是我實在窮得要命,何來能力去償還那筆借款?這件事都是由父親擺佈的,我只是奉命而行。妻子對此不高興是合理和值得原諒的。

在紅磡新居住了沒多久,母親相繼由越南來到。一家六口的生活全部都由妻子負責,使她疲於奔命。我當時不但沒有替她設想,也無法分擔她的重負,只擔心時局愈來愈亂,把父母接來香港是理所當然的選擇,而且急不容緩。為了保障父母的安全,我忽略了對妻子的關懷。

父親來到香港之後,頻頻回鄉探望細媽及弟妹。每次都是滿載而去,空手而回。幾年間他在鄉下建房數間,也是為子女成婚所用。他雖然奔波勞碌,但當看見家人生活得到改善之後便感到無限滿足。母親對此略有微言,恐怕丈夫積勞成疾。父親哪會聽她說,為此引起過爭吵。我愛莫能助,只消極地讓事情自動解決。

父親把鄉下家人妥善安排後,突然又萌生回流越南之想。如果他離開,母親肯定會追隨。對父母的去留我舉棋不定,因為生活的壓力早已把我的精力耗盡,哪有餘力兼顧其他。他們終於離開香港,妻子從此得到了喘息的機會。

父母回流越南的決定看來是錯的,西貢終於在1975年四月失守。政權易手後引發空前的逃亡潮,好在父母都持有香港身分証,重返香港是沒有問題的。

當時我的職業十分不穩定,離開美國吉列公司之後的五年曾經轉了三份工,一直在掙扎,前途暗淡。六兄一家正準備移民加拿大,而且很快便動身,看來照顧父母的責任又將會落在我夫婦兩人的身上,但也責無旁貸。在那段日子裡我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把紅磡那層樓賣掉,重過家無定所的生涯,妻子卻沒有半句怨言。父母來到之後也隨著我們由尖沙咀漆咸道搬到西貢白石台。他們年事已高,香港將會是他們的最後歸宿。

1976年是我事業的轉捩點,從此扶搖直上。入息節節上升,生活質素大為改善,大家都很開心。可惜父母年邁體衰,享受不了幾年便相繼離去。

母親雖然目不識丁,但聰明過人,善解人意,和媳婦相處得很好。可惜她視覺和聽覺逐漸退化,後來更變得又聾又盲,成為溝通的障礙。父親一向居於一家之主的地位,非常嚴肅,尊卑分明,做事認真,缺乏靈活性。年事漸高後已略有改變,較以往容易親近。總括來說,兩代之間的關係不過不失,矛盾當然存在,但未至於互不相讓。同處十年,我們三餐都是同桌一起吃,保持著一家人應有的關係。

和父母共同生活的經歷至今記憶猶新,其中苦樂參半。妻子為照顧兩老曾付出不少時間與精力,如果沒有她的參與,我是絕對不可勝任這項任務的。她對家庭的貢獻有目共睹,誰也不敢爭功。

原圖:optimel.com.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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