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偉衡/香港菁英會會員
體制毀之也速,立之至艱;天下動之極易,安之最難。由治入亂,其來有自,豈是由今天起?
副校長或任何大學高層的遴選,已有具體規定的遴選委員會,根據嚴格的程序及條件要求去遴選,選出就當時學術及營運情況,認為對大學管治及發展最合適之人,並且過程必須保密,以防對各候選人不公平。由於遴選不是晉升,不是說做了院長才可以做副校長,所以有機會是院長、副院長和同院系的教授同時在競爭這個位置,如果任何人選曝光了,一方面對遴選委員會造成壓力,也會對候選人以至其家人同事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事先張揚的為某候選人吶喊助威,不顧遴選的程序公義,公平公正從何談起?遴選,應該到委任一刻才公布人選,而且不應提及落選者。這是尊重制度、尊重候選人的安排。破壞了這種方式,以後再有遴選,試問誰敢自薦?但到了後佔中的今天,在只有政治鬥爭,不需講究、不尊重法治程序的年代,一切原則棄之如敝屣。今時今日的香港,某些教授只問政治立場,不顧原則收納捐獻;學生為達政治目標,就可以踐踏程序甚至搗亂秩序、非法禁錮。
港大校訓「明德格物」,寓意明辨事物本質,把德性和知識推己及人,從而達致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社會需要制度維繫,高等學府也需要制度規範,然而並無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如果我們包庇學生因不滿而漠視法紀、肆意侮辱別人,大學之道將無以為繼。制度的根本在於尊重,傷動根本,制度如何保全?港大遴選副校長擾攘多時,已成殘局。無規矩不能成方圓,大家要讓這破壞規矩及漠視尊重的歪風延續下去嗎?
原圖:hkcd.com.hk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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