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香港菁英會會員陳啟業
港大校委會重審新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任命一事,結果會議維持「等待首副」議決,隨即激發包括學生在內的反對人士闖入會議室,導致與會者被困,個別校委會成員於混亂間感到身體不適而需送院治理。事情弄致如斯田地,最根本的原因是港大校委會是次任命的處理方式有別於慣例,以一個未能令大眾信服的理由暫拒任命物色委員會推薦的唯一人選。
現時的校政制度或許有不合理之處,但暴力言行無助解決矛盾。眼看個別校委會成員看着怒氣沖沖的同學而仍然嬉皮笑臉時,筆者亦憤慨非常。惟港大作為公共機構,副校長的物色需經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倘若校委會的決定不符現行規定,反對者可先從制度內解決問題(如考慮司法覆核),而不是訴諸暴力,讓事情變成「泥漿摔角」。
同學關心學校、監督校政管治的熱情應予肯定,但行動時必須謹慎、負責任。有學生代表聲言,由於之前已嘗試以各種方法(包括聯署、靜坐等)抗議亦未能改變有關的決定,圍堵校委會的行動是迫不得已的。誠然,校委會主席原擬最遲於今年九月就有關任命作最終決定,顯然事件並未到劍拔弩張的地步,如今的激進抗爭行動是真的無計可施,還是擔心支持者會隨時間過去而流失?
對掌權的人應嚴苛,對無權的人則宜寬容,但雞蛋與高牆的位置隨時可變。圍堵行動當晚,大批示威人士聚集會議室外,並趁會議室大門打開時乘機衝入,包圍及指罵校委會成員,對他們構成極大壓力。就此,行動發起者必須承擔最終責任,決不能以一句「參與者自行決定採取甚麼行動」而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 2015年8月5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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