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人大決定草擬的特首選舉方案,經過立法會討論及投票,最後未能通過。2017年的特首選舉將仍舊依照現行方法由選舉委員會決定,並非由港人一人一票選出。
根據民主制度產生的選舉方法多得不可勝數,遠的不說,單看加拿大的聯邦選舉便可知道那是一項五花八門的遊戲,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加拿大有眾多政黨,選舉結果不一定完全反映民意,因為當選者往往只須獲得少過半數的選票便可取得政權,剩下的大半數選票再由其他政黨瓜分,這種做法實際止違反眾多選民的願望。一些在野黨正在思考,並著手研究如何改進。
加拿大推行民主制度已有長久的歷史,但仍面對不少問題有待解決,港人對此能有所感悟嗎?俗說:羅馬並非一夜築成,香港推行民主又怎可一步到位呢?
我在加拿大居住了二十年卻從未聽過在香港受到極大爭議的「公民提名」,我們的芳鄰美國似乎也沒有這個預設條件,港人卻自行其是,搶先推出,但實行起來會困難重重,為何一定要堅持呢?
各項民調反映接受選舉方案的市民比反對的略多。縱然如此,反對派議員仍置之不理,認為這只不過是政府作虛弄假來誤導市民,並不會向壓力低頭,讓政改順利通過。
平心而論,政府提出的方案容或未能全部滿足反對派的要求,但總比原地踏步好得多。如何選擇,不言而喻。對此我有個疑問,不知反對派諸公能否如實解答?
現行的選舉制度對中央心儀的特首候選人雖然有利,能提高他們勝出的機率,但選舉結果卻給予反對派不少機會和借口,可把矛頭指向一個缺乏認受性的地方領導,肆無忌憚地批評、辱罵,並反對他或她提出的一切政策,以顯示自己的影響力。香港目前出現的問題將永遠存在,甚至變本加厲。原地踏步給予反對派生存的空間,保留現行制度其實符合他們的利益。
原圖: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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