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居屋乃多贏方案
增建居屋乃多贏方案

房屋委員會近日透露,為配合政府增加房屋供應,未來須增建公屋及居屋,加上建築成本和公屋營運成本上漲等因素,對房委會構成重大財政壓力,預料其財政儲備及投資收入將會驟降。如情況持續,令人關注到房委會未來會否需要政府注資?

售居屋盈餘可補貼公屋

其實房委會過往亦曾經歷過要大量增建公屋的情況。在回歸前後,政府提高建屋目標,當中每年興建5 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其中約3 萬個為公屋,2 萬個為居屋,即公屋與居屋比例為3:2。但當年每售出一間居屋的盈餘,大抵可以補貼興建兩間公屋,故以出售2 萬居屋去補貼興建3 萬公屋,對房委會來說並未構成財政壓力。

儘管現時的建築成本上漲,未必再如以往般能以一間居屋的盈餘來補貼興建兩間公屋,但出售居屋依然是房委會的有效收入來源。不過,根據行政長官最近發表的2014 年《施政報告》,未來10 年政府的目標是平均每年提供2 萬個公屋單位和約8000 個居屋單位,即公屋與居屋比例為5:2。

要為房委會的財政問題尋求出路,也許可以考慮提高未來居屋的興建比例,以便能有更充裕的收入支持公屋發展。

然而,這樣做的話,或會令人擔心公屋的供應量將會減少,影響正在輪候公屋的低收入家庭入住公屋的機會。但如能把居屋分配予白表及綠表申請人的名額作適當調整,即適量增加綠表申請人的中籤名額,以上問題應可以解決。

原因是綠表申請者購買居屋後須向房委會交還所住的公屋,因此可編配予公屋輪候冊人士的實質公屋數量並不會因此而減少。

至於白表申請者購買居屋的機會亦不會因而降低,因為儘管綠表的中籤比率被提高,但這是基於居屋的整體興建比例較諸公屋有所提升,即居屋的實際供應數量增加了,居屋可分的「餅」大了,故對白表申請者來說,實際購買機會並無減少。

增綠表人士購居屋配額

簡而言之,增加居屋興建比例,再配合增大綠表申請人可購買居屋的配額,可以成為多贏的方案。一方面為房委會增加財政收入以支持興建更多公屋,而提升綠表的分配名額,可幫助更多公屋戶自置居所,完善房屋階梯。至於收回的公屋單位又可重新分配予有需要人士入住,加快公屋流轉,使公屋資源得以更有效運用,可說是一舉多得。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4年2月7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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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shuyicai58@gmail.com
    shuyicai58@gmail.com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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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屋,公屋,别墅,住宿,住宅留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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