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吳康民
最近本港有養老院鬧出大新聞。這家養老院居然安排住院長者露天脫光等待洗澡,還有走火通道放置雜物違反消防條例,更違法在院內擅設超市。凡此種種,據說社會福利署已拒絕其續牌申請。
作為一位風燭殘年的長者,見此新聞不勝感慨。現在社會上的長者服務顯然不足,養老院多為私營,因貨就價,設備不足、服務不足比比皆是。許多涉及虐待長者的養老院並未曝光,更有不少長者及家人加以容忍。
現在本港長者服務的工作並未到位。長者除了「生果金」之外,就是交通工具優待等少量福利而已。其實,應該有更多的公立養老院或補助養老院才對。
老年人極須親情的溫暖和生活的照顧。可惜現在社會上卻有不少弒親或虐老的新聞,同時年輕人為生活和工作奔波,未能抽出更多時間關心和照顧親人。
以我和老伴來說,物質生活並無匱乏,缺乏的是親情照顧。兒女各有各的家庭,孫兒女根本並無敬奉祖父母的觀念。有時周末家庭團聚,缺席的都是孫兒孫女。就是來了,也頗有勉強之感,除了低頭玩手機之外,未有一句問候的話語。小孫子雖然有趣,但愈大愈頑皮。來到祖父母家裡,只有搗蛋和作出危險動作的份兒。
老伴患腦退化症多年,思想混亂,記性愈來愈差。家中雖有外傭,但她並不能填補精神照顧的空白。我是頭腦清醒,四肢無力。對着老伴,精神負擔很重。好像只有我一個人管看她,早晚都要看着她睡了、醒了沒有。
我絕不願住進老人院,也不願讓老伴住進老人院。看到有些老人院的負面消息,更加斷絕這個念頭。但願白頭偕老,不離不棄。
我不知道《安老院條例》、《安老院規則》是甚麼東西。但我認為老人需要的是精神照顧比物質享受更重要。當然,如果貧窮老人無人照顧,政府應該負起更大責任才是。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5年6月22日
原圖:care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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