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煙民集體向煙草公司提出法律訴訟的案件終於在最近有了眉目,法庭裁決三家煙草公司要向一百萬個吸煙致癌或懷疑致癌的受害者賠償一百五十億加元。這並不表示勝訴者近期內便可獲取應得的賠款,因為被告人在法庭宣告結果後便立即提出上訴,據理力爭,堅決要將原判推翻。看來這宗案件必定變成曠日持久的法律鬥爭,因為雙方所持的理據不相上下,並非一面倒的。
原訴一方說煙草公司在過去的五十年,曾經個別或結成聯盟地故意對公眾隱瞞吸煙會致癌的事實,罔顧煙民的健康;但煙草公司反駁說煙包上印有「吸煙會危害健康」的警告,提醒吸煙者注意。公說公有理,誰是誰非?
吸煙會致癌早已獲得醫學界的証明,政府也隨即立法規定煙草商必須在香煙的包裝上印有「吸煙會危害健康」的標語,減少甚至停止一切廣告和促銷活動,但效果差強人意。吸煙的人數依舊是那麼的多,而且愈來愈年輕化,其中女性也顯著比以往增加了。既然如此,吸煙引發的健康問題,又該向誰追討責任呢?
曾經有人建議政府停止支付「吸煙致癌」病患者的醫療費用,這樣做可產生阻嚇作用,使頑固的煙民知難而退,懸崖勒馬,及時戒煙,挽回健康。可惜政府沒有將此建議付諸實施,使煙民感到縱使健康出了毛病仍有靠山可依,便為所欲為,香煙照吸可也。政府的仁政值得商榷:每年為煙民治療癌症的支出非常龐大,增加庫房的壓力,非香煙稅所能解決。政府始終沒有正視這個問題,亦未曾向納稅人交待。
香煙是一門利潤豐厚的生意,除非政府立法禁止經營,將會繼續存在,也必會千方百計保住其市場,以求達到營利的最高目標。不過,香煙並非賴以維生的必需品,而且會危害健康。既然如此,為何它對一些人會產生這麼大的吸引力呢?有說香煙能提神,可減少持久工作的疲勞,是當夜班者的恩物;有說吸煙可增加思維能力,激發靈感,是勞心者的良伴;更有說香煙是社交的最佳媒介,一枝香煙便可打開話匣子,促進交流;而最令人難以抗拒的說詞便是吸煙可突出個人形象、增加魅力。
煙草商在早年曾花巨資大做廣告,把吸煙的好處誇大、渲染,焦點對準一些喜歡追隨時尚的人,效果顯著。如果你對他們的吹噓無動於衷,那你成為煙民的可能性極低。其實眾多煙民開始時或只由好奇心而起,久而久之便上了癮,直到惡習難改。
成功戒煙的例子其實也不少,只要有決心便可。為了自己的健康,家人的幸福,社會的共同利益,從今天起和香煙決裂吧!
原圖:chuansong.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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