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發生在本城校園的小風波是由一個藝術班女生穿著沙灘裝進入課堂而引起的,學校認為她衣著不適當,會妨礙其他學生上課。她當然憤憤不平,反指學校侵犯了她個人自由,歧視女性,無理取鬧,並利用互聯網攻擊學校執法不當。她的言論得到熱烈的反應,還受到媒體廣泛報導,使她成為焦點人物。如果目的只是要想出名,她真的做到了,但若為女性爭取「穿著」的自由,她的行動值得商榷。
衣著守則有明文規定的:學生必須穿著校服上學,警察必須穿上制服執勤,參加「溫布頓」網球賽的球員必須穿起白色的球衣作賽,一些私人和公共場所列明「衣衫不整,恕不接待」。這些條文必須受到尊重,否則後果自負。衣著守則也有非明文規定而由風俗習慣,社交禮儀,時尚趨勢決定;但罔顧風俗,不遵守社交禮儀,以逆潮流為快的大有人在,他們喜歡標新立異,突出自己,成為眾目的焦點;那些人可使這個世界變得多姿多彩,也同時變得雜亂無章。
從媒體上看見的圖片,我認為那個女生如果穿上了那一件受爭議的沙灘裝走到海灘曬太陽,一點也不算暴露,但穿了它進入課堂,與嚴肅的學習環境便不太適合,學校的干預是合情合理的。從媒體將這件事報導後得到的反應來看,大部分市民都支持學校的做法,只有小部分誤讀「個人自由」的人才替那個女生抱不平。
如果學校對學生穿什麼衣服才可進入課堂都無權過問,恐怕會負上縱容的責任,使從那裡走出來的學生都可能變成不守法紀和不尊重社會常規的一群。個人自由是有底線的,不能超越。
那個女生如果不滿學校的干預,大可離開,走到一所可以容忍她行為的學府,盡情享受她的自由。
原圖:1688.com、chinaq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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