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早前參加了一個探討深港合作的研討會,有感深港合作首先要端正態度,合作是互惠互利,是取長補短。
香港擁有強大的金融體系,在多個商業和專業服務業領域上達到國際高水平,正好和深圳互補。深圳的創新能力走在前沿,硬件及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筆者認為深港可以在國際貿易、融資併購、數據平台、技術、基建、調研這六大方向有更深的合作。例如深港可借助廣東省自貿區的先試先行,在「互聯網+」年代訂立一套可以與國際貿易接軌的跨境電子商貿規則,成為自貿區的典範。在金融融資方面,內地中小企可以借香港作融資,壯大實力去把其創新能力發揮,同時可以透過併購,發展新的明星企業。
在大數據時代,深港可一同制訂一個可對外交接的數據平台及可交換數據標準。這個數據平台要有對外開放的介面,方便大企業及中小企參與,期望成功的經驗在其他自貿區內複製。此外,深港可考慮在前海建立一個跨境數據特區,開拓高頻率金融交易服務,成為對外開放的數據試點。在技術上,具創新能力的民企已在深圳發揮群聚效應,全國出色的工程師也願意在深圳工作。香港的人才受西方教育影響,能創造出具創意的潮流產品,市場吸睛力較高,深港的創新技術合作相信會有更好發揮。
在跨境基建上,港珠澳大橋應加快進行,筆者認為深港政府可考慮發展深港西部的鐵路交通,促進深港人流、物流、資金流。在調研合作上,國家應鼓勵內地機構在香港設立智庫,或委託香港智庫進行國際貿易研究專案,相信有助匯聚智慧,深化與香港及國際智庫的溝通,做到更具國際視野的政策建議。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 2015年6月1日
原圖:nip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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