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屈穎妍早前評論警方拘捕智障男案件時,力撐警方,因而接獲「滅門」恐嚇和部分反對派評論者的「圍插」;與此同時,多個團體發起「撐屈穎妍千步靜默遊行」,進行聲援並要求警方徹查事件,而警方亦迅速破案、拘捕疑犯。事件喚起人們對言論自由的關注。
網上論滅門犯刑事
保障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同一件事件,可以有各種觀點和訴求,有人為了公義,有人為了私利,更有人是非不分、譁眾取寵,甚至思覺失調;不過,在言論自由之前,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亦有權選擇接受或反對其他人的意見,但絕對不容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進行語言暴力,對「唔啱聽」的言論和「唔順眼」的人士,進行「狙擊」、「起底」、「圍攻」、「欺凌」、「恐嚇」等行為。
關於屈小姐在《從此,不做不錯》一文中的分析,特別是有關「撐警」的觀點,在反對派目前仍沉溺於「佔領被清場症候群」悲情的氛圍中,引發強烈反彈,是可以預見的;但將不滿提升到口頭恐嚇、惡性詛咒,以及公開作者住址,特別是「滅門」一說,不僅牴觸「禍不及家人」的道義,更在衝擊文明社會的容忍底線。在這過程中,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以及和諧穩定環境,亦慘遭快速磨蝕。
有人說,有關「滅門論」,只是網上戲言,屬「隨口噏」,沒有實質行動,可以罵其刻薄,但未算犯罪。
此言非常天真。因為,香港是法治地區,必須以法律保障每一個人都不受威脅;即使只是純粹「講笑」,亦沒有人受其影響而犯案,但只要有關恐嚇構成威脅,有關發言者,或轉發其言論的人士,都可能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使用電腦」。事實上,類似情況曾有案例,早前便有人因在網上提到要組織快閃強姦黨而被控。
求同存異免撕裂
須指出,香港社會近年衍生出一種極為反常,亦極不負責任的現象,就是反對派動輒採取激進甚至暴力的攻擊手段,去爭取本身訴求和打擊或壓制對手,這股歪風更由議會擴展到街頭和網絡,特別是在網絡這個新媒體,只有LIKE和UNLIKE兩個選擇,非友即敵,是敵就要圍剿滅絕,至死方休!屈小姐早於去年,便因社會浮現「地產霸權」的說法,憂慮社會進一步萌生「民主霸權」。只是短短一年,「民主霸權」不但出現,更有席捲之勢。
曾與屈小姐共事的資深傳媒人葉一堅,日前在其專欄中有此一段:
「原來屈穎妍說,警察捉錯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言論,是錯的,然後公開她地址及詛咒她全家生子宮癌,便是對的?原來只要證明別人是錯的,自己便可搖身一變成為上帝?原來只要證明別人是醜女,自己便可搖身一變成為林志玲?原來二元區分法好用又便宜,撕裂社會更是轉瞬之間,不費吹灰之力。」
本人並不認識葉先生,與他亦非「道相同」,但仍深有感觸。
今天,民主淪為黨同伐異的政治工具、霸權的化身,而包容亦須按立場進行選擇性篩選,一言不合就把對方痛恨成殺父仇人。如果不想香港繼續沉淪撕裂下去,就要重拾求同存異的包容。
原圖:成報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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