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電視劇《大時代》在深夜重播,主角一家住在馬鞍山恒安邨,恒安邨當年正是首批「租者置其屋計劃」被選中的公共屋邨之一。早前,政府提出「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出售新公屋予綠表家庭。於是,馬上就有關注公屋團體提問政府為何又不重推已停了十年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呢?
回看租置計劃,相信事隔多年,今天很多人都已淡忘。簡單地說,租置計劃就是1998年至2006年間,政府推出協助公屋租戶「上車」變業主的做法。1998年,當時政府為了達到十年內全香港七成家庭置業的目標,於是便由房委會首先揀選出了一批公共屋邨,然後給予該屋邨的現租戶一項「購買權」,讓有意買房的公屋租戶,以樓價折上折的特別優惠,購買自己正在居住的公屋單位。房委會服務週到,在單位出售前,不但會先進行修葺,單位出售後,也會提供七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當時為了讓透過租置計劃買樓的市民後顧無憂,也答應了若買房後五年內,住戶因家庭或經濟出現問題,可以申請把單位售回給房委會,把自己的身份由業主再次變回租戶。由於政策吸引,當時不少具備經濟能力的公屋住戶都紛紛入市。然而,為了配合社會發展的變遷,後來公屋分配政策作出了調整,分配公屋時改為更集中協助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的低收入家庭。因此,到了2006年後,租置計劃基本已停止了。
重推計劃適得其反
目前,要求重推租置計劃的人,也許忽略了社會近年的實際發展。現時公屋供應其中一個重要來源,是來自回收的公屋單位。如重推租置計劃把公屋出售給現租戶,很可能造成反效果,阻礙公屋單位的流轉和供應,最終反而減少了可作編配之單位,輪候冊上的申請人也許要更難更久才能有機會上樓。
此外,政府當年推出租置計劃的原意是好的,但實施起來,卻衍生了有不少問題。由於同一幢公屋樓宇內混合業權,有些住客成為了小業主,但同時又有些住客選擇繼續做租客,導致了日後不少管理維修問題及法團工作的問題。
時移世易,關注團體提出要求重推已停了十年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目前來看,可能是好心做壞事,也可能是對後果的考慮不足。無論如何,最終受影響的,仍是社會上對租住公屋有真正迫切需要的弱勢市民。研究房屋政策的人,應會明白個中問題。
原文轉載自《新報》2015年5月15日
原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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