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欄已經解釋過「袋住先」這種講法正處於一個兩面不討好的情況。首先提出「袋住先」的人士,相信是出於善意,希望用時間換空間,用往後再可以優化改變提名程序,來換取泛民主派起碼4 票的支持。但中央政府不希望矮化「8 - 31」的決定,而且強調以8- 31 框架所制定的普選方案是真普選,故此《基本法》內規定以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已達,往後的選舉辦法,尤其是提名程序,只要是在普選和人大決定框架之內,自然可以再修改。這種修改,就跟任何國家或地方的憲法或選舉法例正常修改的性質一模一樣。中央不肯留下一條特定時間表的尾巴,就是不讓「假普選」的攻擊成立。中央政府的立場清清楚楚,就是在8 - 31 框架之下的普選是真普選。
「袋住先」涉及普選真假問題
是否叫「袋住先」,不是咬文嚼字的遊戲,而是涉及普選的真假基本問題。真的要比較精確去表達目前的政治處境,個人建議不如把「袋住先」改其一字,變為「袋咗先」。那既是可以對人大8 - 31決定框架下的普選予以支持,又不排斥往後再有改變的餘地,但同時又沒有因為未來的承諾而削弱目前政改方案的普選本質。
對於任何政治難題的解決,又或者要達成共識,大家都要避開最核心的分歧。到目前為止,泛民主派最大的保留其實就是不希望政改方案的行政長官普選形式會永遠持續下去。結果是把2017 年的方案也做了陪葬品,把這種選舉形式定義為「假普選」。再這樣堅持下去,最終只會一拍兩散。事實上, 把2017 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定性為「假普選」,那是沒有任何理論根據。而要北京承認這是「假普選」,那更是強人所難,注定以失敗告終。以事論事,2017 年的方案是普選的一種,但這種普選形式,在以後可以有所改進,在民主成分方面再有所添加,這是較為公允的說法。
民主,是一種理念,也是一種價值,所以其客觀的存在,當然可以有真假之分,但更多的是程度之別。在世界芸芸政治制度和選舉方法當中,民主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而事實上,民主也不盡是愈高愈好,民主也要有代價!因為民主只是我們追求眾多的目標之一,其他重要的目標包括經濟發展、社會和諧、行政效率、有效管治和解決社會難題,甚至包括歷史因素等等。而現實上,更沒有完全民主、百分百民主這回事。真的百分百民主,可能就是無政府主義,又或者虛無縹緲的烏托邦。
泛民不應定性為「假普選」
如果我們的共同願望是在2017 年實現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首長,我們應該盡量求同存異。泛民主派應該首先承認政府的方案是一個普選的方案,就算不公開承認贊同,但也不要以「假普選」來定性,否則合作和支持根本無從說起。而在2017 年普選行政長官之後,選舉制度,尤其是提名程序的民主成分可以有所增加。而個人在本欄之前已經指出,政改方案可以在立法會順利通過,不止是改變了2017 年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同時希望可以改變目前建制派和泛民主派楚河漢界的政治生態。當然,個人一向不會迷信普選行政長官可為香港帶來天下太平,到時,政治角力仍然會是政圈中的家常便飯。但不會像香港目前的情況,最關鍵的政治矛盾,是在憲政的層次。外國的政治矛盾,通常是在政府日常的政策上,例如美國爭議最大的就是醫療、稅務、移民政策又或者槍械管制。但香港則往往上升到國家認同又或者中央和特區之間的關係,尤其是權力分配的問題上。如果憲政上的矛盾可以解決,又或者階段性地告一段落,政治焦點回復到社會民生政策之上。反之,如果政改不獲通過,泛民主派不會在否決政改之後過正常生活。身不由己也好,為勢所逼也好,政治鬥爭只會愈來愈激烈。政治行為都是互動的,當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面對泛民嚴峻的政治挑戰時,也只能相應地回應。在慘烈的政治鬥爭下,700 萬港人,也很難作壁上觀,置身事外了。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5年4月29日
原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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