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馮煒光/新聞統籌專員
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成立五周年,邀請我寫文章。盛情難卻,故不自量力,寫幾點體會。
傳媒是重要的社會公器,除了傳遞資訊,還有監察政府、揭示社會不公,為弱勢請命的功能。然而上述功能都必須立足於事實,不應以訛傳訛,把一些錯誤印象當作真實﹔也不宜一哄而起,一有聳人聽聞的消息,便立即東拼西湊,加以放大。更重要的是發覺事實真相不是如先前所報導般一樣,有關傳媒是否應予以醒目的澄清,還當事人一個清白,讓讀者知道先前所得資訊及印象,並不正確。
以近日沸沸揚揚的特區政府被指干預及否決香港大學副校長人選一事為例,因為一位傳媒高層在報章評論版的文章,提出沒有證據的指控﹔於是一些傳媒大事渲染。事件初起時便已經有副校長物色委員會成員向傳媒表示尚未有推薦人選,但傳媒不以為意。事隔大半個月,香港大學校長直言副校長物色委員會還未作推薦。連人選都沒有推薦,又何來否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甚至直斥干預之説為謠言。然而先前大事報導此事的傳媒,卻低調處理香港大學兩位重量級人物的澄清。那麼廣大讀者們會否因為這樣的處理,而對特區政府得出錯誤印象呢?
第二點想和傳媒朋友分享的便是:在具爭議事件時,記者應否保持客觀,或至少予人客觀的感覺?當然,每個人總會有對社會事件的看法,但記者對社會事件過分投入,會否令人懷疑記者處理新聞報導時,能否秉持客觀?
以去年的佔中事件為例,有網民拍到一家電視台的記者穿上記者的外套,在旺角派發佔中宣傳品。當該網民趨前對這位記者表示質疑時,該記者便說他已經下班。當網民再追問:為何下了班卻又穿上記者外套時,他便說是因為同事們怕他會受襲。網民再質疑這裡很安全,沒有人會襲擊其他人時,該記者看似無言。市民可能有合理懷疑,身為記者又積極參與運動,處理相關新聞時,能否秉持客觀和持平?
最後便是國家認同和新聞自由的關係。記者絕對應秉持新聞自由原則,新聞自由也是普世價值之一,然而西方國家實踐普世價值時也是建基於國家認同。筆者便曾到讀到一本有關斯諾登的傳記,其中提到擁有斯諾登機密資料的英國衛報,便遇上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兩難全的局面。最後英國政府派出特工人員監督衛報員工把所有儲存斯諾登提供資料的電腦硬件如底板、晶片等砸碎,前後歷時3小時。根據該書所述,這件新聞自由讓路予國家安全的事件,發生在2013年7月20日。更有趣的是,此事發生及披露後,英國以至其他西方民主國家的輿論,水不揚波。倘若不是此書介紹,香港人可能也不大察覺此事。倘若此事發生在香港,新聞界及市民相信不會接受類似事件,輿論一定不會水不揚波。從這個角度看,香港的新聞自由可能更優於西方民主國家,遠高於所謂的國際標準。
新聞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但以事實為基礎、秉持客觀中立、及引導讀者思考為何西方在實踐新聞自由時也要顧及國家認同及安全等,是否值得傳媒(不管是網上或傳統媒體) 考慮?
上述愚見,作為祝賀貴會五周年的文章。筆者才疏學淺,倘有不妥,一切紕漏和其他人或機構無關,並希望各位前輩包涵。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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