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句話可圈可點,但對於剛因《立場新聞》涉發布煽動刊物案被捕獲保釋的《立場》前董事吳靄儀來說,可謂十分「應景」。縱橫法律界多年的吳靄儀獲釋不足一週,即入稟法庭,要求警方歸還從其家中檢走的部分證物,並且禁止警方查閱或複製該等文件,還要索償。法律界高人笑指,以待罪之身還來一招反客為主,可見吳靄儀「功力」之厲害,而背後很可能另有目的。
玩弄法律程序為拖延兼銷毀證據?
身為資深大狀的吳靄儀,當然懂得怎樣「用好」法律程序提高「保障」。她不但要求警方歸還證物,還以「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所謂LPP文件)為由,禁止警方打開證物或留底作日後調查。吳靄儀不只是《立場》前高層,也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托人,為黑暴分子打官司多時,如今入稟法院,會否另有打算?眾所周知,走一走法律程序,拖拖拉拉,定然花上好一段時間,會否影響警方調查?會否令尚未落網的涉案者有機會逃之夭夭?甚至有時間消滅其餘罪證呢?事實上,這種手法並不新鮮,去年警方到《壹傳媒》大樓搜證,《蘋果日報》就入稟法院,要求歸還新聞材料及LPP文件,其後還多次申請延期檢視資料,令案件一拖再拖。吳靄儀這次採用同一手法,難道也想打拖延戰術,甚或放手一博,嘗試阻止警方找到關鍵證據?
《立場》被「拉人封艇」,外部勢力與外媒的反應大得令人詫異,美國由國務卿布林肯帶頭、聯同五眼聯盟及歐盟,批評中央及港府「打壓獨立媒體」,還要求港府立即「放人」,釋放所有被捕的媒體高層。美國的官方喉舌《紐約時報》、《自由亞洲電台》大篇幅為《蘋果》、《立場》,甚至自行「摺埋」的《眾新聞》「喊冤」,聲稱《立場》因報導示威者「抗爭」而被打壓,卻沒有說他們的直播鏡頭只拍警察執法不拍示威者犯法、以及他們多次發布煽暴撐獨文章;另指《蘋果》因報導政府官員凟職而成為北京眼中釘,卻沒有說黎智英在其美國主子和美媒鏡頭面前信誓旦旦說「為美國而戰」。美媒又稱香港「獨立新聞媒體被噤聲,讓北京自己的出版物得以擴大影響力」云云,更形容拘捕行動為「鎮壓行動」!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立場》只是香港本地一個小網媒,為何能得到美西方政客及媒體如斯「眷顧」呢?
《立場》轉戰英國另起爐灶?
近日有媒體踢爆,《立場》英國分社並非真正「摺埋」,這個上周才宣布停止運作的分社,原來當日只更新其公司註冊資料,將地址改到倫敦市內英國媒體的聚集地,恰巧座落在反華智庫「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的旁邊,這個智庫經常發表「中國威脅論」;而無獨有偶,與逃犯政客羅冠聰合著Freedom (自由)一書的方禮倫(Ivan Fowler) ,也多次和這個反華智庫合作。既然要停運解散,何必要多此一舉搬寫字樓改地址呢?會否只是假死,為要另起爐灶?
反對派媒體表面「摺埋」香港業務、轉戰海外、再外銷轉內銷的套路,也是屢見不鮮,正如香港《蘋果》執笠,台灣《蘋果》依舊存在;還有一大邦反對派網紅及「走佬政客」,肆無忌憚在海外唱衰香港和中央。對於美西方來說,他們是好使好用的棋子,假借捍衛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之名,就可站在道德高地,對中央與港府作出種種打壓。治港者包括立法會新貴,勿天真地覺得可以歌舞昇平,而是要枕戈待旦,隨時待命。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2年1月6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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