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場
新聞立場

警方國安處出動,拘捕網媒立場新聞多名現任和前任的主事人,凍結資產6100萬元,立場新聞宣布停止運作,遣散員工。


立場新聞的名稱看來怪怪的,根本上存在詞義矛盾,報道新聞本來就不應該有立場,有立場的新聞便不可能是中肯持平的新聞。立場新聞的創刊詞說用「立場」為名,是敢於「宣示立場,不掩飾、不迴避,堅持報道真相」,用立場報道真相,這玩笑開得不小。但在停止運作公告中,它卻只用上「立足香港主場」的字眼,不知當中可有什麼微言大義。


警方在行動後的記者會上表示,立場新聞涉及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不斷刊登多篇帶煽動性文章」,企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使其他人不遵守法律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對警方的指控姑且留給警方去找證據證明,反正一旦提控有關人士,控辯雙方都會在法庭上講清楚各自的理據,公眾人士現在也不用費心猜度,說得過火倒可能為法庭添煩添亂。


更值得大眾關心的應該是新聞媒體更趨向兩極化的問題。近年不論「黃」與「藍」,似乎沒幾家媒體不是立場先行,事實和真相只能跟在後面探頭探腦,就只看寫新聞的願意讓大眾看到多少。


以前報界的前輩力守公正、持平、真確,看作是新聞報道理所當然的法則,現在看來,才知道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理所當然這回事。


黑暴橫行時,官方電台的立場便很詭異,新聞報道中從來沒有稱縱火堵路、掟磚打人的人做「暴徒」,大多只稱他們做「市民」,遇有十級暴力的才勉強稱為「示威者」。持平的新聞報道不應指某某人是「暴徒」,但拿汽油彈掟警察的不是暴徒是什麼動物?


報道暴亂,大部分傳媒都將攝影機鏡頭指向警察用武力驅散暴亂分子,可憐電視「大台」把暴徒施暴的情景也報道出來,便遭到杯葛,甚至恐嚇。立場先行的不只傳媒,不少觀眾和讀者也一樣,他們拒絕看到自己擁戴一方的陰暗面。


仇中傳媒上,盡是國內殘酷家暴、貪污瀆職的故事,年度「感動中國人物」的可歌事跡感動不到編輯立場;跟特區政府過不去的傳媒專挑亂港分子訪問,要多浪漫有多浪漫,悲情與激情滿瀉。


即使自命最具專業代表性的「記者協會」,立場也鮮明得怕人。遇有同聲同氣的記者遭到「迫害」便將投訴高高舉起,立場相異的便輕輕放低。


帶着立場去做新聞、看新聞,就似瞎子摸象,即是大象走進客廳,模樣也沒法看得清楚。偏頗的新聞跟「假新聞」是同一物種,最多厚道點可以歸類為「不真的新聞」。


「今朝一歲大家添,不是人間偏我老」,祝願2022年與讀者一起老之餘,也一起變得更聰明,可以把新聞立場看得更通透。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12月31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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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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