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積金局為強積金進行諮詢,希望新任積金局主席能注入新思維,改革強積金的不足。多年來社會上對強積金已累積很多不滿,今年初港大民調發現,六成一市民認為強積金只夠應付退休後少於十年的生活。過去不同的調查也發現六成人不滿強積金,認為無助減少退休後的生活憂慮。強積金推出十多年,行政費高、風險大、回報差、僱主欠供比率偏高,而且僱主可使用其為僱員向強積金計劃繳付的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根據《僱傭條例》須向僱員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使其一直受到詬病。
本港的出生率處於低水平,人口老化有惡化迹象,政府和民間應積極研究改善六條支柱,包括長者退休保障、公共退休信託基金、強制性及自願性私人退休保障、長者生活福利及家庭支援,個人認為可以考慮以下三點:
一、優化強積金制度,例如降低強積金行政費,最好能夠與公積金計劃的百分之一看齊,並容許強積金投資盈富基金、領匯房地產基金甚至黃金等產品以減省行政費。二、在自願性私人退休保障方面,港大調查指有五成六受訪者有預備退休的理財計劃,當中四成八為保險產品。相信不少朋友會有一份儲蓄保險計劃未來,有些也會購買醫療保險作不時之需。當局可否研究將這些自願保障的供款,給予如強積金供款般的稅務優惠呢?三、在家庭支援上,公共及資助房屋市場上可否提供較大的單位讓市民選擇,方便三代或四代同堂,相信對香港長遠的財政可持續發展更有利。
讓長者過有尊嚴的退休生活、做好退休保障是文明社會應做的事,看到長者靠執紙皮、送外賣維生,令人感慨,強積金宜及早改革。
原文轉載自《太陽報》2015年3月22日
原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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