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卿宜認真學習《基本法》
劉慧卿宜認真學習《基本法》

劉慧卿議員三月十九日在報章撰文,題為《誰更該學習〈基本法〉》?看來劉慧卿自己真的要認真學習《基本法》。

劉議員說雨傘運動的年輕人懂《基本法》。小晴不會一竹篙打一船人,但不少參加兩傘運動的青年堅持公民提名,小晴可以肯定說:堅持公民提名的青年人不懂《基本法》,因為《基本法》內沒有公民提名。《基本法》第三十一條寫明,特首候選人提名權專屬於提名委員會。

公民提名違《基本法》

至於劉議員說,民主派提出的真普選模式並沒有違反《基本法》,前文已講清楚,民主派的公民提名建議肯定違反《基本法》。西方民主國家的普選都以當地憲法為依歸,合憲合法才是真普選,這就是大家都要學習《基本法》的道理。

劉議員又說「中央政府沒有遵守《基本法》」,並舉例說「《基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自由,但一些參與雨傘運動學生卻被肆意吊銷回鄉證……。」小晴要反問劉議員,香港也有人因為各種理由不能到台灣、澳門、美國、加拿大或英國等地,那麼這些地區和國家沒有遵守《基本法》?其實《基本法》規定的出入境自由,是確保香港居民有權自由出入香港,而其他出入境管制區如中國內地、台灣、澳門、美國、加拿大等,是否接受香港居民入境,那是這些管制區的權力範圍,香港無從置喙,更與各地是否遵守《基本法》無關。

至於劉議員掛在口邊的「內地對香港意識形態的入侵」。這其實是劉議員犯了她一貫把內地和香港對立起來的毛病,香港和內地經濟和社會交往頻繁,近年在香港註冊的婚姻當中,有約三分一是兩地通婚,兩地的融合是社會發展的自然趨勢,如果說「內地對香港意識形態的入侵」,那麼,香港的一些意識形態在內地出現,又是不是「入侵」?

應鼓勵互諒互讓

劉議員應該鼓勵兩制下人民以互諒互讓態度,互相認識、了解各自的優點和不足之處。

今年的四月四日便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香港的憲制問題,包括普選行政長官、兩地如何相處等問題,其實都應回歸《基本法》。明白當年草擬和諮詢《基本法》時,香港各界是如何為香港特區作設計的。離開《基本法》,只會把問題愈弄愈糟!建議劉議員,《基本法》只是一百六十條,字數不多,不如花點時間,心平氣和地認真學習,然後幫忙制止有意無意曲解《基本法》的歪風。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5年3月20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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