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決定觀點,眼界決定深度。強姦暴行是自有人類以來,被深惡痛絕,卻禁之不絕的性罪行。在香港,今年首季的舉報個案有三十五宗,較去年首季急升六成,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總結最新的罪案數字時,指有事主因醉酒而遭遇不幸,呼籲年輕女士為免被強姦不要飲酒過量。這本屬老生常談的善意叮嚀,卻招來猛烈批評,更被要求收回言論和道歉。
性罪行雖是人神共憤,卻是客觀存在,需要從預防和執法入手,避免和阻嚇性罪行的發生。法改會現正就改革香港性罪行法例進行公眾諮詢,當中強調尊重性自主權及保護原則;事實上,在現今社會,除遭強制性暴力外,事主在受到酒精或其他物質影響下,無行為能力去表達同意或反對的意願,也是主要的性罪行淵藪。
少女忽略「醉後」危機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早前發表的《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二○一三》便指出,逾四分之一被性侵犯的被訪者中,曾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自願地發生性行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嚇下發生性行為」。社聯的調查發現逾四成四受訪少女,因在夜店飲醉酒而曾被性騷擾,其中在酒吧工作的少女,情況更為嚴重;調查還發現本港女性飲酒問題愈趨嚴重,百分之九十三點七受訪少女成年前便已持續飲酒,更有少女的酒齡由七歲便開始,但她們忽略「酒後」面對的危機。
根據保安局數據,本年首季整體罪案及暴力罪案數字下降逾百分之五,但強姦案卻較去年同期大增近六成(三十五宗),非禮案亦較去年同期增加兩成(三百六十七宗)。黎棟國總結分析時,指不少強姦犯都為受害人認識,包括事主普通朋友、密友及只相識幾小時的新朋友。他在回應記者 提問有事主因醉酒而遭遇不幸,作出善意的提醒:「I would ask that young ladies not drink too much.」(年輕女性別喝太多酒)。
瞎子摸象 產生偏見
不過,有關言論引來社會上部分人士不滿,指責黎棟國的言論保守倒退,有意將性罪行的責任歸咎於受害者,要求他收回言論,將注意力集中在防止性罪行及逮捕犯事者。亦有網民炮轟黎棟國,指「強姦案上升,應對方法居然是叫女士『別飲酒太多』?老天,為何不叫男人不要強姦?」也有網民狠批:「這不但限制女性的自由,更經常成為侵犯者推諉的藉口。」有立法會議員更要求黎棟國公開向強姦受容人致歉,事件火速鬧大,多間外國傳媒包括英國《每日電訊報》、《華爾街日報》,甚至非洲的網站及印尼的報章等,都有跟進報道。
有關言論究竟是善意的勸導,還是卸責式的詛咒,看一看該言論的前文後理,以及政府的政策行動,便可一清二楚。單憑一詞半語就作出評論,非常輕率。坦白說,勸年輕女士「飲少杯」,並非「新智慧」,幾乎是每個為人父母者都曾作出的叮嚀,只因出自保安局局長之口,瞬間成為萬惡的詛咒。退一萬步說,我們難道善意勸誡色狼們不要侵犯女性,對女性易墮酒藥陷阱不聞不理,性罪行就會戛然而止?這完全是天真的偽善!需強調,性罪行是無法挽回的傷害,任何可以防免的方法,一個也不能少。
人不可能全面了解世界,難免會像瞎子摸象,產生了各自的偏見。偏見不是產生於孤陋寡聞,而是產生於立場,立場不僅決定了我們如何獲取訊息和獲取甚麼樣的訊息,更重要的是怎樣解釋訊息。若不能站在高處看,只憑觀感決定立場,則真理隨時會被蒙蔽潑污,黎棟國的「飲少杯」言論,也能引發連串海外風波,由此透視特區政府近年舉步為艱、動輒得咎的因由,偏見不消、心魔不除,香港將難有安寧日。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3年6月12日
圖:nydail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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