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以前,逢農曆新年便有黑社會的蠱惑仔到一些小店放盤年桔,然後要錢,遭拒絕便惡言相向,甚至威脅動粗。想不到過了這些年,惡人依然活躍,甚至欺負到大學頭上。
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先後造了五條柱,其中一條在1997年送了給香港,取名「國殤之柱」,說是紀念六四事件。支聯會在維園放置完後,曾在各大學校園擺放,最後找不到地方收留,由香港大學學生會硬放到校園。當時校方保安員阻止,並且報警求助,只是礙於群情洶湧,校方沒敢堅持,無可無不可的,結果一放便二十多年。
最近大學校方看着不妥,不能讓一件用做政治宣傳的展品永遠擺放,於是經律師通知支聯會搬走,不然的話,校方便代處理。豈料高志活卻站出來,說他是物主,若港大沒得他許可將柱移走,有損壞的話需要賠他錢。
他曾對傳媒表示,他和3名助理花上3年製作「國殤之柱」,按他最新估計,重新製作一個需120萬歐羅,即約1000萬港元。
這樣無賴的說話,竟出自一名藝術家的口,倒是叫人拍案驚奇。沒得到許可,沒付租金,便硬將東西放到戶主家裏,然後恐嚇若碰壞便拿你的家當賠償,跟「賣桔」的手法其實分別不大。
「國殤」出自屈原的《九歌.國殤》,主旨是追悼為國犧牲的將士,也泛指「死於國事者」。若高志活真要悼念死於國難的人,那歷史可真夠他忙了。日本侵華,中國軍民傷亡3500萬人,單是南京大屠殺便有60萬人遇害;美國在日本投下的兩枚原子彈殺了15萬至25萬人;加拿大掘出遭殺害的原住民屍骨以百計。這些事件,是不是也值得悼念?
在阿富汗戰爭中,超過10萬阿富汗平民傷亡;在2009至2013年間,據報澳洲士兵涉嫌參與多起非法殺戮事件,導致39名無辜平民和俘虜被殺害;美軍撤退時,一枚飛彈便錯殺了10名平民,當中有7人是兒童,只說了聲「對不起,搞錯了。」怎麼「國殤之柱」上卻沒見這些冤魂的面容。
看回六四事件,西方攝影隊以至「天安門四君子」中的3人都證明天安門廣場沒有學生被殺,傷亡發生在大街,而解放軍傷亡不在少數,「國殤之柱」悼念的人包括他們嗎?
高志活除了恐嚇索償,還要挾找丹麥議員出頭,由外交部介入,要求國家保護丹麥的資產。丹麥若這樣做最好,反正丹麥政界合謀編造假行程,協助疑犯許智峯潛逃的賬還未算,這次跟你一次算清。
「國殤之柱」只是一件表達個人政治觀點的製作,不是純藝術作品。香港大學沒有任何責任要永遠收留棄置的物件,法律和道義責任都沒有。高志活好,支聯會也好,若柱子是他們的,便馬上拿走,若柱不是他們的,請不要說三道四。
自己理虧,還恐嚇要不相干的第三者賠錢,世上哪有這麼不公平的事。強迫學術機構接受政治宣傳,又算不算侵害學術自由?香港從來不是法外之地,現在有了國安法,更加不是。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21年10月15日
原圖: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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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龍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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