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黑暴勢力玷污社工的光環
勿讓黑暴勢力玷污社工的光環

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潘偉傑


特區政府近日擬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將法庭裁定犯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工。筆者認為政府做法合理,去蕪存菁,將「黑社工」驅逐出社會福利界,勿讓黑暴勢力玷污社工神聖的形象。


社工的使命是服務弱勢社群,但並不是將服務使用者作為工具,來尋求社會公義。然而,本港社會在近十多年「泛政治化」,社工無時無刻都以「聖人」自居,拯救蒼生為責任,忘卻他們做社工的初心。本港在2014年發生的「違法佔中」事件,將社工披上「魔鬼使者」的衣裳,讓他們扮演了前線領軍者角色,帶領一班連政治都不認識的服務使用者上街,以為堵塞馬路就可達到他們口中的公義。當年的佼佼者就是曾健超,他以社工身份多次公然在金鐘帶隊衝擊警方防線,及向警務人員潑出不明液體,破壞社會安寧,這是不是社工的應有態度嗎?


不過,最諷刺的是,曾健超雖因襲警罪及拒捕罪,被判監禁五星期。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局方可即時吊銷其註冊資格。然而,條例是死的,局內有人是真的。局內的紀律聆訊委員會的委員大部份都是自己人,向他發出書面警告,就可草草了事。該局為定出了一個非常清晰解釋,指他的行動是爭取公義,而且被定罪案件不屬該局所訂明必須的吊銷牌照項目,就毋須停牌。這宗案件打開了「黑社工」的方便之門,壯大了他們的膽子,肆無忌憚做出破壞社會的行為。


2019年黑暴事件更加將社工的「使命感」妖魔化。他們打著「爭取公義」的旗幟,充當了倡導者、策劃者。他們透過社交媒體,不斷將《逃犯條例》渲染成洪水猛獸般,如果通過了修訂法案,將會喪失人身自由。社工除了扮演網絡打手、文宣外,他們亦鼓動了一班無知的追隨者,聽從社工們「吩咐」,在警方的陣線上衝就衝,打就打。這班社工現在享受政府出的人工,但做出反政府的行為,多麼矛盾!


稅務局已較早前已修例,凡任何非牟利團體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不再承認它們是慈善機構,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筆者建議,政府亦要將宣誓效忠國家及特區政府的對象,擴大至非牟利團體的高層及社工層面。因為大部份非牟利團體都是向政府申請資源,如果這些團體有社工做出破壞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事,特區政府為何仍要給予他們生存空間?


在過去七年,有八名註冊社工因政治事件做出違法行為而被定罪,全部被判處監禁。按照局方規定,可即時吊銷其註冊資格。然而,局方沒有按規定來辦事,只向其中一人發出「書面譴責」;局方亦批准三人的註冊續期申請。事實上,局方的紀律委員會明顯地包庇他們的卑劣行為。筆者建議,政府若要剷除社福界的黑暴勢力,就須要對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進行革新。政府須要調整局方成員的比例,加入更多政府委任的成員。局方成員除要宣誓外,亦須要他們作出政治審查。假若他們過往曾做過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及言論,都必須將他們撤換,目的是重新建立局方在社會上的形象和信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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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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