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所長何濼生
大陸在成功消滅絕對的極端貧窮不多久,又提出「共同富裕」的願景。在全球化和資本主義互動下,貧富懸殊現象日趨嚴重,「共同富裕」顯然是切中時弊。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大蕭條曾有論者指過度的貧富懸殊或是其中一個原因。但與今天比,當天的貧富懸殊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今天「勝者全取」(Winner Takes All) 的程度昔日難以想像。
一般而言在市場經濟「共同富裕」是不會出現的。市場經濟的分配效果往往並不合理。政府有必要透過「税收和轉移支付」(Taxes and Transfers)去缓解極端的貧富懸殊。這應是行之有效,副作用最小的做法。
今天香港人面對高樓價的現實,有人認為把公屋售给租户可以讓低下階層成為業主,讓他們分享香港繁榮的果實,因此不失為「共同富裕」的良方。然而這做法並不可取。同樣,藉着打擊樓價,把樓價推倒帶來的副作用和社會代價亦巨大。經濟是一個一環扣一環的系統,可說根本就是一個生態系统,以税收和轉移支付以外的手段去締造「共同富裕」,往往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反效果。
首先,公屋售给租户雖然確實會為租户帶來財富,卻屬非常不公道的做法。那些出高價買下單位的人,往往正是長期纳稅的中產人士。他們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長期捱貴租,辛苦累積下來的儲蓄,用來買下公屋單位自己住入,公屋租户享受低租金多年,卻可套現升級買比公屋更好的居所,此為不公之一。原來的公屋租户雖然未必富有,但比他窮得多的大有其人。如果政府要派錢,為何不選更有需要的人家?此為不公之二。公屋私有化後,公屋單位少了一個,合資格的人士要輪候更久,公屋單位要補回政府要資源要時間。此為不公之三。
如果政府有辦法推出政策,一下子把樓價壓低兩三成,帶來的副作用也非常巨大,也不可取。自從2010年特別印花稅首次推出以來,香港樓市的買家差不多都是用家。他們胼手胝足出高價買貴樓,付出首期後月月再付按揭本息。樓價倘下瀉兩三成手上物业即時變成負資産,境況淒涼。政府賣地收入又势必大跌,隨時要削減社會服務,弱势社羣也可能遭殃。
1997年至2003年,香港樓價跌了三分之二。香港經歷過通縮的苦日子。1998年經濟倒退近6%,赤字連年出現,政府甚至停止招聘公務員、減少醫科学位。私營部門出現破產潮。自殺數字由1997的每十萬人12.1升至2003年的18.8。樓價是下跌了,但香港的自置居所比率至今仍原地踏步。反而1997年之前自置居所比率卻穩步上升。事實是1997至2003年有人買平樓,有人被銀主收樓。
筆者同意特區政府要好好處理房屋問題,但原則上我寧取明刀明槍的再分配以達致「共同富裕」的目的。處理房屋問題要非常小心。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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