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憑什麼代表我?
記協憑什麼代表我?

新聞界「陀地」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近日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隔空駁火;該會主席陳朗昇不滿被指倡議任何人都是記者、「13歲學生都係記者」,除反駁該名13歲學生並非其會員,也否認倡議「人人做記者」,而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云云。記協將所有批評推得一乾二淨,更聲言記協只是工會,過去只做工會的事,維護新聞自由和專業記者權益。然而回看過去幾年,溯其言,觀其行,記協能與「專業」扯上關係嗎?真的只做工會的事?能好好的代表業界嗎?


轉移視線 推卸責任


鄧炳強提到的13歲記者,是去年母親節當日出現於非法集結現場的13歲學生;其實,社會早已有公論,絕大部分正常的香港市民都認為「不恰當」和「不適合」。當日記協如何回應事件呢?時任記協主席楊建興表示,「小記者」採訪衝突情況,在原則上沒有大問題,但需小心留意安全問題云云。


至於現屆主席陳朗昇就以「抗戰」去類比,稱「八路軍都有『小八路』」,又反問政府和警察在2019、2020年做過什麼,「搞到 13 歲嘅同學仔都要出嚟做記者,驚死無咗個鏡頭,驚死影少啲都會有啲人受委屈」,轉移視線之餘,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


盲目包庇 類近「陀地」


陳朗昇今日信誓旦旦指記協沒倡議「人人做記者」,然而,去年警方因先後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務人員,而去修訂《警察通例》,僅承認政府新聞處認可的新聞機構所聘的記者為「傳媒代表」時,記協卻發聲明狠批此安排「無異於實行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亦令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之路」,這不是雙重標準嗎?這不是立場先行、上崗上線嗎?對於政府及警隊的批評例必速發,未搞清事實就立時跑出來攻訐,但對於「831太子站死人」、「新屋嶺性侵」等假新聞,記協有發過一言半句的批評嗎?還有對於其他被認為立場不同的記者包括東方日報記者及駐港內媒記者被恐嚇或被欺凌,卻視若無睹?更辯稱「有時需要較長時間掌握相關事實,並非政治不中立」,對比上述事例,這個說法自相矛盾得令人嗤笑。


記協舉起「新聞自由」之擋箭牌,合理化某些「記者」的過界甚至違法行為、盲目包庇害群之馬之案例也多的是,回想2019年反修例暴動期間,不只一次出現大批所謂「記者」將防暴隊團團包圍的場面、個別所謂「傳媒」只將鏡頭對準警察,對暴徒傷人、縱火、刑毀的暴行視若無睹,亦有自稱網媒記者,直播期間不斷粗言穢語,更公然點評女警身材,當日記協也只是拋出一句「遺憾」就了事。


效英美設立記者註冊制度 


香港記者的聲譽已被一批毫不專業的所謂「記者」弄得聲名狼藉,亦先後有數名所謂「記者」,因涉及反修例暴動罪行而被檢控,部分亦被判罪成。記協在維護傳媒工作者專業形象做過什麼?有按事實去「是其是,非其非」嗎?記協有資格代表新聞業界嗎?陳朗昇今日既然一再強調記協只是一個工會,那麼根本無足夠認受性去發出的記者證,官方也不用予以認可。


為撥亂反正,香港應該效法英美,設立一套記者註冊制度,可由法定註冊機構去負責記者的註冊、紀律及監察工作,正式註冊的記者需要遵守專業行為守則,形式跟香港其他專業人士一樣。獲註冊傳媒機構聘用的記者,才可採訪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大型公眾活動。傳媒業界也需要有適當的監管,才可回復風清氣正。


原圖:RTHK、星島日報、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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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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