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陳志豪
「民陣」宣布解散。用一句話形容「民陣」的19年歷史,可謂「生於不義,死於恥辱」。「民陣」長期以「民主」、「人權」等議題污名化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令香港持續處於國家安全不設防的狀態,為香港埋下動盪混亂的種子。其後,「民陣」積極發起遊行示威,反對促進兩地合作交流的廣深港高速鐵路,反對特區政府改善經濟民生的大型基建;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9年的修例風波,「民陣」都扮演了組織和煽動的不光彩角色,可謂是「逢中必反」、「逢政府必反」。
「民陣」在「解散聲明」中自稱一直奉行「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批評特區政府「政治打壓」。但事實上,修例風波本身就是在「民陣」推波助瀾下愈演愈烈,期間的大規模暴力示威,包括衝擊立法會、衝擊中聯辦等,大多發生在「民陣」發起的遊行之後。香港國安法實施翌日,「民陣」召集人堅持以「個人身份」發起「七一遊行」,結果遊行開始後不久就發生唐英傑駕駛摩托車衝向警察、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恐怖活動。由此可見,「民陣」是暴力示威的「保護傘」和「催化劑」,一直為激進的反中亂港行動背書,根本與「和理非」相距甚遠。
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組織,長期拒絕註冊成為正式社團,一直以「非法」形式運作,解散或者被取締是必然的,但這不等於「民陣」及其骨幹成員可免除法律責任。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早前表示,警方將調查「民陣」是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強調一直有蒐集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違法者別以為解散便可逃之夭夭。
除了觸犯香港國安法罪行外,「民陣」沒有註冊,卻牽涉操縱大量資金,極不透明,政府亦應循洗黑錢、欺詐的方向調查,徹查「民陣」的種種罪行,不能讓搞亂香港的罪魁禍首藉解散逃避刑責。
教協和「民陣」相繼解散,再次證明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決心堅定。「民陣」的成員應認清現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否則必將自食惡果。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21年08月17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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