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前系主任雷鼎鳴
新華社與《人民日報》在七月三十一日同時發表文章,指必須剷除教協這「毒瘤」。熟悉中國政治的人都會懂得,這是中央政府的一個決定,教協很可能快將要走完它的道路,甚至會變成一個歷史名詞了。
中央政府認為教協是香港社會的一個「毒瘤」,這有它的理由,但從另一個角度,教協是近十年來也偏離了以往的路線,愈走愈激,有如自己體內也生出一個毒瘤,終會自取滅亡。教協自己的毒瘤是怎生鍊成的?我們要看看它的歷史。
教協成立於一九七三年,比另一教育組織教聯會還早了兩年。它在創立初期便在教育界頗具影響,應是與司徒華等人在一九七二年爭取提高師範院校畢業生入職薪酬起點有關。一九七七至一九七八年的金禧事件更是把它壯大,打出了名堂。當年張文光與鄭月娥都是金禧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張後來成了教協會長及立法會議員,鄭則成了特首。金禧事件雖是一重要的社會運動,但其性質本是金禧校方帳目混亂,甚至貪污,梁潔芬修女辭職後,新任校長又被指控打壓師生,仍算是教育界的家內事。總而言之,教協關注的事務,當年確是在教育的範圍內。
一九八九年的六四是教協的一個重要轉捩點,政治色彩鮮明的支聯會成立,教協的領導層與支聯會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其實已衍生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教協這類組織能否搞政治?教協自稱其「立會宗旨」有三︰一是它是一個教育專業團體,推動教育改革,提高同工專業精神;二是它是一個教師工會;三是它是一個社會團體,促進民主、公義、進步云云。
要注意,網紅冼國林師傅及坊間不少評論人早已指出,香港法律中的《職工會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經費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任何政治目的或轉移予其他團體以促進任何政治目的。換言之,一個工會的資源跟政治掛上鈎,工會可能便犯了法,變成一非法組織。教協也許可以反駁,它不是搞政治,也不資助政治,它只是促進民主公義等等。此種包裝在六四問題上,社會中或者有不少人接受,但到了「佔中」之前,教協內部似已出現極端激進派,某些擔任要職的成員所發表的言論及行動,很難不被人將其與推動某種政治拉上關係,前年黑暴出現時,教協陷入更深,我也從未聽過教協要與黑暴割席。若法庭認為它有為政治活動提供資源(警方找這些證據恐怕不難吧),它便是一個違法組織,很多人要退會了。
這裏有一個重要問題,教協的政治色彩多年以來十分鮮明,而這又很可能是違法的,為何特區政府視而不見?這個有法不依的問題應從教協自己的實力及政府的管治風格說起。
教協確是有實力的利益團體。據教育局的統計,香港的幼稚園、小學、中學及特殊教育的老師總人數,在二〇二〇至二〇二一年度是七萬三千八百一十二人,但教協會員人數是九萬五千人,比教聯會的四萬二千人多出近倍。為何有這麼多會員?除了現任教師後,教育界的行政人員及退休教師也可當會員,以我所知,大學教授加入教協的是極少數(也許教育大學是例外),我自己便從未遇上同事自稱是教協會員。它的會員不見得都是政治上腦,教協有大型超市,又賣家電用品,開班授課,為會員提供不少福利,應是招納會員的重要手段。據說它每年的收入三億多元,我不知道這是指它的利潤有三億多,還是它未減成本後的收入有三億多。若是利潤有這麼多,便是十分驚人的每天一百萬的進帳,就算這只是收入,而利潤只及收入的十分一,也是三千多萬元,等於會員交了八十元會費後,可每人分享到每年三百元左右的潛在資產,十分吸引,若三億多是利潤,每年分享到的潛在資產更是三千多元,十分着數。
但加入教協的更大益處是它從政府得到的團體利益。從教育局與教協的割席聲明中,我們可看到原來政府過去不但沒有視教協為非法組織,還對它大力加持。聲明中表明,以後政府不會與教協開會,不會就教育問題諮詢它的意見,不會處理教協轉介的與教育界有關的個案,不再承認教協為教師舉辦的培訓課程。
這些措施等於是將教協的專業團體或甚至是工會地位連根拔起。沒有了在政府當諮詢角色制訂政策的角色,對於一般把加入諮詢架構當作是義工的人來說,當然不算甚麼,但對利益集團而言,卻是斷了生命線。香港政府過往十分倚賴諮詢架構,事無大小往往都成立個委員會,好處是製造聽取民意的形象,出事時也可說是民意如此,把責任卸掉。一些利益團體加入了此等組織,如上所說,好處甚多。因此我們可以說利益團體與政府是互相依存,各取所需的一種平衡。在此種平衡中,政府只看團體的實力,在教協的例子中,它的違法政府並無興趣追究,但這有限度,教協內的激進派把教協拖進了死局,甚至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中央不會理會教協在地區的實力,特區政府也是欲救無從的。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21年8月6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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