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書的時候,學校規定男生穿褲、女生着裙,你覺得,算不算性別歧視?
我想,大家都會答,這是規矩,跟歧視無關。
中學時我最討厭穿校服裙,因為小息、午休或課後在球場打籃球,穿裙非常不方便,容易走光,於是大部份愛玩的女生,都會在裙內多穿條排球褲,熱是熱點,但沒辦法,校規不能違。
正如我一直覺得,護士穿白裙雖然很好看,活脫脫是白衣天使,然而說到工作方便,還是穿褲好一點,男護士穿褲、女護士穿裙,是歧視嗎?當然不,那是規矩,雖然好些醫院現在都改了規矩,但未改的,還是要穿裙。
工作尚且如此,何況坐監?
被DQ的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員助理鍾雪瑩,早前因涉無牌管有槍械彈藥,被還押在羅湖懲教所,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只能穿長褲,但男囚犯卻可穿短褲,令她生滿熱痱,於是透過律師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懲教署性別歧視。
署方的回應好簡單:囚犯根本無權選擇衣着。
懲教院所本就是一個學習守紀律的地方,全世界監獄都是統一裝束,不會標奇立異,更不會有得揀背心、熱褲,還是露臍、露背。潮流,不會在監獄出現;選擇,是你犯法時就注定被剝奪的權利。
想夏天可以穿熱褲、怕長褲穿到生熱痱,好簡單,不犯法就是了。
黃絲的腦袋真奇特,進了監房還要多多要求,他們到底知不知道,坐監的意義究竟是甚麼?
原圖:懲教署影片截圖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21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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