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行政署於2月17日發出內部通告,提醒各部門日後官方行文,須作出以下改動:按照《基本法》第12條訂明,本港直轄於中央政府,故正確用語是「內地與香港關係」(Mainland-Hong Kong Relations),而非「中港關係」(China-Hong Kong Relations)。此外,《基本法》第2條及12條中,高度自治一詞未有使用引號,故此無需為高度自治加上引號。通告亦指出,提到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應用「回歸、回歸祖國」或「恢復行使主權」,不應用「統一」,只有涉及台灣問題才可用「統一」一詞。
政府今次統一政治表述,是回歸祖國十七年以來,首次對於中國與香港的關係「正名」,糾正一直存在的稱呼誤區,自我糾正以往的習非成是,帶頭撥亂反正,不容再任之由之,苟且了事。
《論語》提出「必有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因此政府統一官方用字,力求精準無誤,絕不含糊,實在是應有之義,尤其涉及主權問題的政治表述,用字遣詞不可兒戲。
特區政府帶頭「正名」,向公眾澄清兩地並非相等地位,不能平起平坐,在互相稱呼體現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中央擁有香港全面管治權,香港高度自治是來自中央授權。相信還須一段日子,「正名」才能立竿見影,但有些人卻非議是咬文嚼字,無風起浪,批評具政治動機,為了箝制思想。
今次「正名」並非偶發,而是事出有因。近年香港社會日趨政治化,湧現各種反動力量,勾結台獨和外國勢力,港獨和狹隘本土意識亦迅速滋長蔓延,「一國兩制」被醜化扭曲,他們鼓吹香港自決,煽動市民分裂國家。去年6月國務院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已預示中央重新檢視「一國兩制」實踐,及早確立中央與香港特區的憲制關係,消除誤區和模糊之處,事隔8個月特區政府推出「正名」,是研判後佔中跟負面政治勢力主張「香港自決」的一次正面對撼。
原文轉載自《am730》2015年2月24日
原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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