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李嘉恒
電子消費券已於7月份接受登記,計劃下可透過4個不同電子支付工具,即支付寶、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領取消費券。雖然現時仍未有確實統計數字,但工聯會曾於5至6月期間進行問卷調查,發現近八成的受訪者選擇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可見本港電子支付發展仍處於壟斷競爭市場狀態。毫無疑問,八達通是最早在香港發展的電子支付工具,市場佔有率固然高。但本港已實施競爭條例,禁止利用市場優勢限制市場競爭,為何其他電子支付工具未能在香港普及?
部分輿論歸咎於長者對掌握科技事物的能力有限,而且本港長者人口比例高,故科技事物難以在本港普及。全球人口老化是不爭的事實,地球上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有若干比例的長者人口,若以人數比較,中國國內的長者數目更是香港的100倍。為何中國社會能普及科技,特別是電子支付方面,難道是中國國內的長者比香港的更聰明嗎?
說到底,造成今日電子支付壟斷局面,既不是反競爭行為,又不是普及科技教育問題,而是政府的福利政策偏向個別電子支付商,窒礙了可促進競爭和創新的發展。特別是交通方面,現時除了八達通,不少交通工具都接受乘客以二維碼(QR Code)支付車資。惟長者2元乘車優惠及公共交通費用補貼等計劃,只局限於使用八達通的乘客,並未包含及開拓其他電子支付工具,將使用二維碼的用戶納入計劃。港府早前宣布擴大2元乘車優惠至60至64歲人士,但卻要求合資人士申請名為「樂悠咭」的個人八達通才能受惠。正因為政策不公平地限制了市場競爭,令原本計劃使用新支付方式的市民,由於無法從交通津貼中受惠而卻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表示,希望深化電子支付系統在港的應用與發展。既然如此,港府何不將現有只局限於八達通的交通津貼,擴展至消費券計劃下其他認可的電子支付工具,既可排除不公平的壟斷局面,同時又可給市民多一個選擇。事實上,在港府嚴格的監管下,部分電子支付工具具有「準銀行」的資格,有能力對使用者的基本資料作出核實,若政府其他各項福利,尤其是進入內地的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都能透過電子支付工具發放款項,不但能促進電子支付市場的發展,更能促進與內地經濟融合。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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