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高浪急,令中下層欲置業人士叫苦連天。更有論者揚言政府推出最後一批832個居屋貨尾單位後已是黔驢技窮,引來更多市民「恐慌性」入巿。針對此「非常情況」,筆者在此大膽建議,政府把2016-17年起陸續落成的17,000個居屋單位提早以樓花形式推售,以滿足中下層用家的需求, 減輕大家對「愈遲愈難、愈貴上車」的憂慮,並加強市民對穩定供應的信心。
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稱,政府明年會預售2,100個居屋樓花,然而此數字遠遠未能滿足市民的需求。既然政府已做好居屋土地的配對及規劃,筆者認為政府不妨將餘下約15,000個居屋樓花,在完成規劃後盡快推出供市民認購,讓市民能預早作出家庭計劃,讓市民安下心來,毋須加入搶購行列,以免再推高樓市,製造更大的樓市泡沫,而最終要承擔泡沫隨時爆破的風險。
其實,推出遠期公營房屋樓花並非新事物,其中新加坡政府提供的最長樓花期更長達70個月。按照政府現時的計劃,2016至2018年間將有最多資助房屋落成,如果政府按預計落成次序,逐年因應市況分批售出居屋樓花,讓合資格市民預早知道自己是否中籤,相信可舒緩巿民勉強「追價入市」的惡性循環,亦可助市民及早做好置業規劃。即使現時預售亦只是提早約3年之距,風險亦在可預期之內。
也許有人會擔心,倘若樓巿逆轉,遠期樓花居屋買家便有可能承擔負資產的風險。筆者認為,如真的在居屋落成時,遇上市況逆轉,為使認購者安心,政府大可容許買家在選擇放棄購買其單位的情況下「撻訂」,不須追收差價。可能有人會問這不是鼓勵市民「輸打贏要」嗎?筆者認為,居屋政策本身就是以公帑補貼有置業困難的市民,既然現時政府財政儲備充裕,不妨多行一步,對合資格買家提供多一點幫助;況且,買家亦須承擔「撻訂」的損失,雙方亦承擔各自的風險。
推售遠期居屋樓花既能加強巿民對穩定供應的信心,摒棄「愈早入市愈好」的思維,也能鼓勵合資格綠表申請者於成功中籤後騰出公屋單位,加快讓21萬公屋輪候冊者上樓,是對中下層欲置業人士、對公屋輪候冊申請者、以至對政府管治都有莫大裨益。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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