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
曾經有人提問:兩岸統一之後,還會出現台獨嗎?筆者認為會出現,因為有香港的「前車之鑑」。兩岸統一之後如何防止「台獨」其實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問題;只有預先防範,才能確保台灣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
其實,在統一台灣的問題上只有兩個選項:一個是武力解決;另一個是和平解決。和平統一當然是最佳選項,只有和平統一才會有具體制度的選項。從大局看,「一國兩制」當然是目前最佳的制度選項,因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成為世界上不可扭轉的局勢。
高度自治與台人自治
「一國兩制」方針是中國對世界和平的最大貢獻,它避免了在國家統一過程中的流血發生。「一國兩制」方針反映了人民尋求和平統一的意願,是歷史和現實的要求,因此也會成為國家的一項長期的、穩定的基本國策。「一國兩制」方針最先就是為和平統一台灣後適用的方針,但卻在回歸後的香港和澳門被先後適用和實踐。港澳順利回歸20多年,能夠繼續保持高度自治和經濟繁榮,用實踐證明了「一國兩制」方針的合理性。
假如能夠達成和平統一協定,則從國際法角度,必須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核心就是「高度自治」和「台人治台」,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不變」。
和平統一後必須考慮兩個長治久安的問題,其一是台灣內部動亂,台灣因其原有制度保留而留下內部動亂的元素,「野百合」、「紅衫軍」、「太陽花」、「八百壯士」等等會繼續出現;其二是「台獨」,從歷史上看,台灣因地理環境最容易與大陸分離。尤其是「台獨」問題,因為香港前車可鑑,不得不考慮防範在先。
長期以來台灣是美國圍困和遏制中國大陸的「第一島鏈」戰略的重要一環。即使和平統一成功實現,美國依然會加緊對台灣事務的滲透和介入。統一後的台灣依然有被作為美國「台灣牌」的可能,也就存在被慫恿「台獨」的可能。
和平統一之後,台灣被允許實行高度自治,但是,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在自治方面,台灣將來作為「第三個特別行政區」,其自治的「度」應該與港澳是一致的。
防「獨」必須有預案
和平統一後,解放軍在台灣的駐軍規模要大大增加,因為台灣戰略地位至關重要。誠如有作者指出:台灣地處西太平洋主航道中心,是整個西太平洋海域的咽喉,鎮守着台灣海峽與巴士海峽,為我國與太平洋周邊各國聯繫的戰略交通樞紐和有效保障我國海防安全的重要海上屏障,歷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從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看,台灣一旦與國家廟島群島(又稱長山列島)、舟山群島、海南島以及南海諸島合為一體,便可在我國東部構成一條堅固的海上「長城」,為我國東南沿海構築起一道難得的天然屏障。
和平統一後,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台灣民主選舉出來的最高首長及各級主要官員,必須符合「愛國愛台」的政治要求,負有反「台獨」、防「台獨」的法律義務。為此,國家也必須制定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杜絕「台獨」和切斷「台獨」者與海外政治組織的勾連。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5月22日
原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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