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日前就大學國安教育一事向校長發公開信,信件內容令我感到非常憤怒。他們在信中反對大學推行國安教育,並以「勾結」、「甘作傀儡」、「俯首暴政豺狼」等極具侮辱性的字眼指責校長。公開信展示了這群大學生代表不可一世的狂傲,實屬罕見。
難道在大學推行指令性國安教育不恰當嗎?首先,學生要體認到他們的大學教育絕大部分是由公帑資助,某些課程每位學生的資助額高達100萬港元。社會在他們身上投放大量資源,期望他們畢業後可回饋社會、服務大眾和維護社會利益,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這些未來的主人翁首先要以愛國為首務,學習怎樣維護社會整體利益,這一點毋庸置疑。他們將來亦有可能為人師表,需要肩負重任,把正確的觀念傳遞給下一代。
其次,這些大學生應該知道,正正是他們的反社會運動,使大學有必要推行國安教育。他們在其出版的雜誌上發表支持「港獨」的文章,利用年度就職典禮來宣揚「港獨」,又不斷在校園的告示板上鼓吹「港獨」,更把中央政府描述為「專制的外國政府」。這一切最終升級為2019年的街頭暴力衝突,大學校園成了恐怖分子的基地,校外的主要道路被堵塞數周,校內則承受巨大破壞,需要花巨資修葺。事件結束後,他們當中多名學生被捕,並以暴動相關罪名被判入獄。激進學生有此下場是咎由自取,他們對香港造成重大破壞。
多年來激進學生在一系列非法暴亂事件中對香港社會的傷害及破壞,令筆者更加深信,在大學內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是絕對必要的。香港國安法已生效將近一年,港大有義務對校規加以適當修改,尤其是對師生員工行為的規範。重新修訂的校規應該開宗明義:對任何對國家不敬或不愛國的言行零容忍。港大學生會必須承擔其惡劣公開信造成的後果;必須遵守香港國安法。換句話說,假如港大未能依法開展國安教育,就是違反香港國安法,所以該校必須立即停止辯論是否應該開展國安教育。
借此機會筆者提議:本港所有大學的新生入學時都要簽署一份書面聲明,發誓維護基本法及遵守香港國安法。此規定應該同樣適用於教職員工。港大管理層亦應檢討現行學生會的選舉制度,因為該制度明顯存在嚴重紕漏,往往令公開反建制的極端激進派學生優先當選。
如果學生不願接受國家安全教育,或者拒絕成為愛國者,他們隨時可以退學到不受政府補貼的私立大學就讀,或者乾脆去海外留學。他們空出的學額隨時有數以千計遵守法紀的愛國考生補上。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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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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