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梁浩然
公屋的資源十分珍貴,為了維持其有發展和運作,我們需以巨額社會資源作出補貼。有幸能夠輪候到公屋不是一件易事,現時在公屋輪候冊上,便有26萬人等上樓。公屋的新增供應有限,也很難完全追得上需求。公屋申請難,但要已改善經濟條件的公屋住戶騰出單位,更難上加難。
早前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香港的公屋戶籍審查和監察機制存在漏洞,使到部份公屋資源被濫用。有一個家庭4父子申請了3間公屋,也有坐擁300萬元物業資產的人,也能符合資格繼承父親的公屋。造成這些不公平現象,主要原因是過去的戶籍審查和監察機制有待完善,加上缺乏主動的監察方法,以至部份已經上樓的公屋戶,利用政策的不完善,濫用了政策給予的彈性,利用當中的灰色地帶,申請分戶編配新公屋單位,然後又不交回舊公屋單位,霸佔公屋的資源。
上述的情況引起社會的關注,但有時候,公屋住戶確因有實際需要,而需要分戶,例如離婚、防範家庭暴力或照顧長者等。這些原先都是良好的政策,但如果遇有心鑽空子的人,卻會變成漏洞。目前,有超過26萬人正在輪候公屋,且輪候多年都未能上樓。
公屋是一項為社會上低收入人士提供的住屋保障,不是世襲,也不是終身制的福利。很多最初符合入住公屋條件的家庭,入住多年後,隨著家庭成員的改變及經濟條件的改善,實際上已不是當年最急需公屋單位的家庭,按道理應該騰出單位,讓更有需要的人入主。針對此類公屋住戶,應研究鼓勵退出的機制,如此一來,在公屋輪候冊上的26萬人,才有機會慢慢上樓。社會各階層市民都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持續發展。
原文轉載自《新報》2015年1月30日
原圖: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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