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強化行政主導及管治,符合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實際情況, 並回應了主流民意,兼顧社會各界別利益,有助恢復和維持本港長期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民建聯予以全力支持。
新的特區選舉制度下,選舉委員會的規模得到擴大,並且優化了產生方式,例如恢復以團體選民為主選出功能團體代表。我們認為,改動後的選委會,更具廣泛代表性,更能體現均衡參與,反映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並且有助強化國家意識,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至於選委會取消區議會界別,能為區議會去政治化,回歸到提供地區服務和作為政府地區行政諮詢架構的初心。此外,由擴大的選委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及部分立法會議員,可使特首及立法會的選民基礎上有共同點,有利於促進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溝通及互動,配合行政主導體制的順利運作。
確保特區管治者理性議政
至於立法會方面,不單擴大規模,既增強民意代表性,又將選舉委員會、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三個組別議席數目分別設為40、30 及20,令立法會的代表性更全面和均衡,在履行基本法職責時,能顧及社會整體利益,並同時有利排除極少數激進政治勢力騎劫議會,避免半年也未能選出一個內委會主席的立法會情況,這種不利管治動作相信再難出現。
另外,有關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具體規定,我們認為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必要舉措,能確保進入特區權力架構的人都是以服務市民、服務國家和香港的利益為宗旨。事實上,國家領導人多次提及愛國者的要求,並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搞清一色,故此,我們相信任何人包括反對派,只要能務實理性地議政,不再勾結外部勢力、惡意拉布癱瘓立法會運作,威脅行政主導,搞亂香港,都可以成為愛國者治港的一員。
我們重申,確定香港選舉制度屬中央事權。未來香港需要就選舉細節安排進行本地立法,我們將全力配合特區政府的跟進工作,包括協助特區政府向社會各界展開廣泛的宣傳解說,以及積極參與修訂本地選舉法例的審議工作,爭取提早完成有關本地立法,確保未來多場重要選舉能夠順利舉行。
過去一年多來,香港社會大局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證明,中央是「一國兩制」最堅定的倡行及領導者、踐行者和維護者。我們期望,在新的特區選舉制度下,政府及市民可以齊心協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讓香港的明天會更好。
原文轉載自《商報》 2021年4月1日
原圖: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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