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香港菁英會主席曾鳳珠
全國人大會議早前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人大常委會以全票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貫徹落實人大會議於3月11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精神和要求,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實現港人治港,提高特區政府管治效能,並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會上響起最熱烈的掌聲。
香港現在最需要的是:「良好管治、振興經濟、改善民生」。自回歸以來,香港一直陷於政治鬥爭漩渦,成為中美貿易戰的棋子,戰場由政黨延伸至社區、學校甚至家庭,前年香港《逃犯條例》爭議風波愈演愈烈、更成為國際關注的事件,社會處於嚴重撕裂和對立,民生經濟受到重創。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香港經濟陷歷史低谷,疫情放大多年累積的結構性困境和政治危機。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與時並進,改革和優化,以實現「良好管治、振興經濟、改善民生」為目的。
在新選舉制度下,選舉委員會人數將由1200人增至1500人,是擴闊了選民基礎;由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筆者認為更能體現《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廣泛代表性;選委會增加了港區政協委員的名額、全國性團體港區代表、地區組織、基層社團、中小企業,同鄉社團等等,是進一步體現均衡參與,加入全國性組織參與,更有助香港融入國家發展藍圖。區議員原本佔117席不再納入選委會,筆者認為是體驗基本法97條精神,讓區議會去「政治化」。
至於行政長官候選人須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中取得不少於15個提名,總提名不能少於188個。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向中央政府負責,亦要向香港市民問責,因此,這項修訂可避免行政長官只傾斜某界別,有助行政長官面向全社會,有效施政,提高管治效能。
立法會將會由選委會議席、功能團體及地區直選三個組別組成,最終落實採用432方案,修訂後每屆立法會議員將由70人增至90人,分佈將會是選舉委員會佔40席、功能團體佔30席及地區直接佔20席。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亦須取得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個、不多於4個提名,總提名不少於10個、不多於20個。筆者認為新的構成體現均衡參與的精神,讓社會上更多不同階層不同界別不同專業的人才,加入立法會,讓立法會發揮更大功能,有助特區政府良好管治。增加議席讓立法會更廣泛、更具代表性。
在改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新篇章下,筆者認為青年人應該專注
1)認真學習《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內容,了解並作出分析;
2)要勇於發聲、大力支持一切以實現「良好管治、振興經濟、改善民生」為目的改變與改革;
3)積極參與本地立法及選舉工作包括選民登記、參與及支持選舉等等,令日後的選舉更具代表性;
4)做好民心回歸工作,重拾對中華民族驕傲,國家好,香港更好!
正如我們國家習近平主席寄語新時代青年時強調:「堅定理想信念、站穩人民立場、練就過硬本領、投身強國偉業 」,在香港選舉新篇章下,爭做有情懷、有熱忱、有擔當、有才幹的愛國愛港新青年。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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