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城熱議話題莫過於「愛國者治港」。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兩會期間強調「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確保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反對派隨即顯示出極煽動之能事,聲稱「『一國兩制』已死」,除了說明立場主導外,也反映部分「政客」及社會人士對香港政治體制的理解並不全面。筆者聯想到近期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的選舉鬧劇。
事起宣揚「港獨」、支持暴力的競選團隊「朔夜」當選學生會內閣,大學管理層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大學早已強烈反對其發表的參選宣言及言論,並提醒學生針對國家安全的言論有可能違法,但學生會幹事會並未澄清涉嫌違法及失實的言論,所以大學決定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並暫停提供行政與場地支援等。
中大激進學生過去兩年在各類暴動中的「突出表現」大家記憶猶新。最轟動的莫過於2019年11月,有人於中大內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警察試圖維持秩序時與蒙面示威者發生衝突,有人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等事故更持續數天。
我很難理解在備受各界嚴厲批評之後,中大仍有學生敢堅持推動煽動性的政治議題,宣揚涉嫌違法的理念,沒有從2019年的事件汲取任何經驗教訓,沒有明白《港區國安法》為何會出台。儘管大學發布聲明不久,學生團體便撤回政綱並全體辭任,但其後他們多次表態暗示自己被「威脅」甚至有「生命危險」,顯示他們仍不知錯,更加無視《港區國安法》。
隨着內地政治和經濟的進步,香港回歸後的角色亦逐漸轉變,近日香港的事態亦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外國傳媒對香港的「民主」都很有自己看法,但多數聲音都忽略了香港獨特的政治地位。
1997年,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同於馬來西亞和印度等殖民地,英國沒有將主權移交給香港人,而是交回中國,再由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設立特別行政區。而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4月4日通過《基本法》,作出設立香港特區的決定,並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力。
在「一國」的前提下,香港特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的權力來自中央,中央通過《基本法》向香港授權。國務院2014年6月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指出:「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換句話說,特區政府不是從香港人手中獲得權力,香港不是「主權在民」。特區的權力來自《基本法》,並通過《基本法》享受自由和權利。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現有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過去20年香港和內地關係發生巨變,令香港人必須提前嚴肅考慮當2047年真的到來,香港會發生怎樣的變化,以及未來26年香港要走一條怎樣的道路。很多香港青年不知是有意或無意地誤解「港人治港」的含義,以為香港人有在香港為所欲為的權利。但若要理性地和合憲合法地認識問題,青年必須清楚了解香港不是主權國家的事實,認識香港獨特政治體制的來龍去脈。各區議會議員應在《基本法》的規定下履行「區域組織」的本質:「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關注地區民生問題,萬勿偏離《基本法》,越權涉足全港性政治。
中聯辦首任主任姜恩柱曾說:「香港是一本難懂的書。」筆者建議,青年人在積極發聲之前應首先注重《基本法》,多讀書,努力學習,聽取各方的意見,充分理解事物本質,而不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士利用,成為反政府和反國家的工具。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3月13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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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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